盧克一拳砸在桌子上,幾乎是吼出來的,“為什么會這樣?”
對于盧克的爆發律師早習以為常,他撇了撇嘴,“因為核心的第二條!”
簡單一點來說協議上簽訂的是一整年,這也是杜林和盧克說好的,但問題是代表團月底就回到伊利安,最多一個月時間就能夠決定出是否合作,如何合作以及利益的分配等問題。如果一切都非常的順利,那么杜林就會享受作為南方觀影公司并且最大股權人之一所享受到的利益。
如果失敗了……那么盧克還會在已經失敗的情況下,用手里的八百萬依舊去建造六十家電影院嗎?這顯然是不可能的,那樣做就真的是蠢到家了。可如果盧克不按照協議去興建六十家電影院,杜林就有權力將百分之五十的股份還給胡安,然后從他手里拿走大概六百萬左右的現金!
所以有了這份協議之后,無論結果如何至少杜林都能夠站在勝利者的角度,不需要為談判再操一絲一毫的心。
這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合約“騙”局,但又不能說是一個騙局,因為每一個步驟都是合法的,造成了這種情況的出現,就是因為盧克迫不及待的想要“上船”。如果他能夠等幾天等到自己的律師,或許情況就不會是這個樣子。
簡單點來說杜林把自己的公司賣給了盧克,交易的方式是南方觀影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但是這家公司和杜林除了他享有股權和股東的利益之外,他和這家公司沒有半分錢關系。他根本就不是盧克的合伙人,他就像是一個投資者那樣,情況好就穩住跟進,情況不好就用股權換錢直接撒手。
如果盧克能等到自己的律師來伊利安之后再做決定,律師肯定會提議他建立新公司可以,但是不能“并購”杜林的公司,應該采用交叉持股的方式把盧克和杜林牢牢的綁在一起,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有好處了大家分,虧損了大家一起扛。
“我就知道他沒有那么好心!”,騰的一下盧克就抓狂的站了起來,氣急敗壞的在房間里走來走去,看什么都不順眼。他一腳踢在了沙發上,把沙發踢的都移動了位置,并且發出難聽的摩擦聲,“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他把這些好事讓給我肯定是早就做好了這個打算!他挖了一個坑然后把我推下去,這個卑鄙小人,看上去好像什么都是為我好!”
“賤人!”
“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