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能夠請得起凱文的人,肯定也不介意在花點錢讓他游說一些關鍵人物,所以這家伙用雇主的錢,為自己鋪設了一張關系網絡,用杜林的話來說這就是一個賤人。
凱文的一席話把杜林剛準備說出的話堵在了嗓子眼里,他悶哼了一聲,然后不情愿的問道:“你打算收我多少錢?見鬼,我上次可是幫助你收拾了安普,你總得給我打個折。”
“二十萬,這是友情價,你要知道我現在的身價是多少,一次談話就有三千塊,而且我代理的案子我最少要拿百分之十五!”,凱文的聲音里充滿了歡快的情緒,不得不說拿下安普之后他的身價再次暴漲,就連律師事務所現在都要尊重他的意見。他已經從合伙人變成了律師事務所的股東之一,更列席董事會。
前段時間凱文幫一個富翁打了一個離婚的官司,這件案子涉及到有爭議的七百萬資金分配結果,最終他以無恥卑鄙下流的手段幫助那名惡劣的富翁打贏了官司,讓他的原配妻子幾乎是凈身出戶。為此,富翁除了各項正常費用之外,還要支付他一百零五萬的費用。而這,也是為什么說窮人最害怕打官司的原因,也是富人為什么一有事情就要打官司的原因所在。
那句“告到你連褲子都穿不起”的話不是夸張,而是現實。
舉個例子,一名富翁狀告一個窮人誹謗自己,造成了自己名譽上的損失,導致了一筆原來能夠成功的生意失敗了,要求窮人賠償自己一百萬的損失。法庭接受了這起案件,那么窮人現在只有兩個選擇,雇傭一名好律師打贏這場官司,他不需要支付富翁一分錢,但是他要支付律師一筆費用。
按照律師收費的水準不同,從百分之三到凱文這樣的百分之十五,也就是說他就算打贏了官司,最少也是必須拿出三萬塊來支付律師為他打贏官司的費用,否則律師會把他告上法庭,告他違背了合約。
如果窮人不請律師讓法庭來安排一名辯護律師,那么他可能會輸掉這場官司,并且參考富人提交的證據,賠償法官認定的一筆巨額賠款,然后因為賠償不起面對經濟制裁。
所以在這個社會千萬不要得罪富人,不要得罪律師,不然真的一不小心就會家破人亡。
聽到凱文開價之后杜林沒好氣的答應了下來,二十萬現在對他來說只是毛毛雨,還不能讓他感覺到肉疼,“我該怎么做才能在聽證會上打動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