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叫做拉馬贊的年輕人的父親,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一年的純利潤已經突破了七百萬,是過去六年純收入的總和,這也讓他有底氣說出這番話來。
無非就是錢嘛,兩萬塊一首歌不算貴!
拉馬贊很快就來到了后臺,并且向酒吧的經理說明了情況,對此酒吧經理也非常的贊成,反正不要酒吧掏錢還能讓席琳多唱一首歌,對酒吧的宣傳作用也是極好的,他立刻就把席琳的經紀人介紹給了拉馬贊。
席琳的經濟人是一名四十多歲的女人,戴著一副眼睛,顴骨有點高,下巴有點尖,看上去有一種不是很好惹的感覺。
“您好,女士……”,拉馬贊先伸出了手,經紀人掃了一眼,隨意的伸手出握了一下就分開。
其實她非常不喜歡這樣的場所,混亂不堪,充滿了罪惡,對席琳的形象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如果不是酒吧的老板和提攜了席琳一把的一名老先生認識,并且老先生稍微提了一下這個事情,席琳也不可能到這種場合來獻唱。
經紀人很快就把注意力放在了這幾天的日程安排上,隨口問了一句,“你有什么事?”
她的態度不能說好,不過也不能說壞,拉馬贊皺了皺眉頭,說道:“我希望能夠請席琳女士再唱一首歌,價錢方面不是問題!”
經紀人略微抬起頭看了一眼拉馬贊,笑了起來,笑容有些譏諷,“錢?年輕人,錢不能說明什么問題,而且席琳小姐的收入絕對比你想像的要更多,這不是錢的問題,合同里沒有這一條,所以我不能夠答應你!”
“三萬,一首歌,耽誤不了您和席琳女士多少時間!”
“聽不懂我剛才說的話嗎?這不是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