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車站等容易擁堵的街道上當巡警現在是一個非常吃香的差事,就連一些老警員都在爭搶這樣的機會。一方面是相對輕松,要巡視的地方只有一小段區域,可以選擇步行,或者騎馬,或者騎車,比起那種一巡邏就是半天一圈的差事要舒服得多。沒有人盯著的時候還能稍微偷個懶,找個地方坐一會,喝口下午茶,吃點煎餅什么的。
另外一方面,就關系到收入的問題了。
有時候有些司機會超出幾分鐘,這就要面對幾十塊的處罰。要知道這個帝國的核心帝都,工薪階層的工資也不過剛剛漲到四十塊出頭,幾分鐘幾十塊的處罰可能聽上去是一筆極為恐怖并且沉重的處罰,但其實并不是。能夠花幾千塊上萬塊買一輛車的富豪,根本不會在乎地區警察局郵寄給他們的罰單上寫著的是十塊還是一百。
只有有車一族能夠承受得起如此沉重的罰款,也是讓這些人牢牢的記住,在這些地方停車時間不能過長。
當然也有一些不一定能夠承受得起這樣巨額罰金的一小撮人,他們會選擇當場繳納個五塊十塊的“罰款”當做巡警放過他們的回報。對此大多數巡警都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現在的薪水比以前的薪水高了,可是物價也同樣在快速的增長,能夠弄一點外快還不會造成什么影響,其實也是一種給巡警們的福利。就包括了地區警察局的局長和司法部的一些人都知道這樣的事每時每刻都在發生,但是他們從來都不會主動的說什么。
警察本身就是一種工作沉重還充滿了危險的職業,福利待遇方面著實說不算好,因為總有一些人在盯著警察這個群體。給警察的待遇好了,這些人就要叫囂著浪費納稅人的錢,只有把警察的福利待遇控制在這些人能夠接受的范圍內,他們才會心滿意足的認可政府的工作,晚上才能夠睡得著覺。
所以……,大家都不容易。
代理律師站在車邊沒有立刻拉開車門上車,他在等待著,等待著自己出現的時機。作為杜林聘請的律師代表之一,他的工作就是為雇主解決一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所有問題。有人把律師稱作為法律流氓不是沒有道理的,這些人把法律當成了自己耍流氓的資本,偏偏他們還是這一行中耍的最好的。
一旦巡警和杜林他們發生爭執,或者發單金額過大,他就會走上前去解決這個小麻煩。
然而他等了不到十秒,就決定上車走人,因為杜林用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