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一驚,三年不知道呀什么時候辦的結婚典禮啊眾人瞥向他左手的無名指,那里有一個戒指,樸實無華,真看不出來竟然是結婚戒指,他們以為老總的結婚戒指怎么樣都要是高端大氣的吧,有些人喜歡在手上戴戒指,因為沒聽到老板舉辦婚禮的消息,所以一直以為是老板的特殊嗜好。
莫凌無奈的笑道“我們現在已經有孩子了。”
眾人看向莫凌的肚子,笑著說道“恭喜恭喜”
過了幾日,顧澤回了大西洋,教莫凌的東西他已經教的差不多了,莫凌已經出師了,臨走前他問莫凌,“你真的不跟我一起走嗎”
莫凌搖頭摸著肚子苦笑,“沒辦法,懷孕了啊,去不了。”
“那里可是有頂尖的黑客高手,我這不過是皮毛而已,你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
明梟擋在莫凌的面前,表情不善的看著顧澤,好像這個人要拐走她的老婆。
莫凌雖然很心動,但還是拒絕了,這個任務是明梟,她不能舍本逐末,所以她不能走,她只能嘆了口氣,“等以后有機會吧”
莫凌雖然去不了國外,但是她考進了離家很近的一所計算機學校,在那里繼續學習計算機,后來莫凌生了一個男孩,就開始專心帶孩子,明母對莫凌也不再像之前那樣苛刻,想想這個兒媳婦雖然不滿意,但是比起趙曼來真的好了不止一星半點,而且莫凌做的防火墻給公司帶來巨大的利益,她又生了個男孩,所以也沒再找莫凌的茬。
當初說的機會是在二十多年以后,明氏的公司被明梟丟給了兒子,自己帶著老婆去了國外,讓莫凌繼續深造計算機。
二十多年的相處讓明梟也學會了做飯,這天他做好愛心午餐,提著飯盒去找莫凌,外面下雪了,他看著飄落的雪花想起了他年輕的時候,那時候的他真是無趣,趙曼向他告白的時候他并沒有什么感覺,只是周圍的人都談戀愛了,別人對他說,他也應該談戀愛了,好像戀愛是人生必要的一部分,剛好只有趙曼向他告白,于是他就同意了。
趙曼提出分手的時候他還是沒什么感覺,交往總是會分手的,這是人生必須要經歷的,于是他同意了,令他不明白的是,趙曼臉上好像有一瞬間的憤怒,為什么要憤怒不是你說要分手的嗎
后來,他回到了故鄉,掌管了自家的公司,然后林靜向他告白了,他也同意了,他快到結婚的年齡了,應該有個結婚的對象了,等到他認為他應該結婚的時候,他向林靜求婚了,兩個人去了民政局領了證,就是夫妻了,至于結婚戒指他挑了一個簡單并且貴的,簡單是因為他不喜歡花里胡哨的東西,貴是因為他認為女人都喜歡貴的東西。
果然,林靜收到快遞的時候就把戒指戴上了,什么話也沒有說,他以為她是喜歡的。
在他看來,婚姻就是妻子買買買,而丈夫就是一直工作的,他小的時候他的父母就是這樣,他有的時候看著母親覺得她很愚蠢,不明白父親為什么要娶她,對此父親給出的答案就是女人,都是一樣的。
娶誰都一樣,不過是個附屬品而已,無所謂愛不愛,就像他娶了林靜,如果當初不是林靜向他告白,而是王靜,李靜什么之類的,他都會答應,因為他誰都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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