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出生了,取名方欣雅,鳳歌完全不在意,不過是個女孩子,就算以后本事不俗,方明安也完全可以更不俗。
更何況在這個世道上,男孩子總歸是比女孩占便宜的。
十年過去,鑒于方曉馥實在是沒有什么腦子做出什么成績,鳳歌考察了一個各方面都很合適的軍官,就將女兒嫁了出去。
她的眼光毒辣,這個軍官年紀輕輕的很有頭腦,但做事有原則,對曉馥很好。
一眨眼,兒子都二十了,這天正是鳳歌這個身體的壽辰。
方府里很熱鬧,曉馥抱著兒子一大早就來了,一臉幸福的依偎在母親身邊。
“娘,外面的事,您聽說了嗎”
鳳歌淡淡的“什么事是那個老東西又包了哪個戲子還是又搶了哪個民女”
“都不是,聽說城里廣發銀行的東家陳老爺,他的獨生女留學回來了。”
“嗯”
“女兒要說的是陳小姐在街上遇到了小偷,正好小弟英雄救美,又得了一個知己”
方曉馥一旦閑了,就非常八卦,她頭上戴著新首飾,身上穿這女婿買的新衣,懷里抱著大胖兒子,人生得意。
“唉,你說小弟他到底喜歡哪家的淑女都這么大了,也該娶個媳婦了。娘您難道就不想抱孫子”
鳳歌撇了她一眼,“他還小,急什么,男子漢大丈夫先立功建業,再娶妻生子,很正常,再說年輕人現在都講究自由戀愛,新思想,我這個老婆子還是不管這個閑事了。”
方曉馥一頓,這跟她的設想不一樣啊當娘的那個不想著抱孫子不過她還是想努力努力,“那娘您想要個什么樣的兒媳婦啊”
鳳歌呵呵一笑,“你弟弟喜歡什么樣的,我就要個什么樣的兒媳婦又不是跟我過一家子的,我想要有個什么用啊是吧,乖女兒”
曉馥笑著拍了拍懷里的孩子,沒有反駁,也沒有后面的話了,看來他三姨家的打算是不成功了。
“那是誰啊娘”
她指的是跟在小娘養的女主方欣雅身邊的男孩子,那個看起來十二三的男孩子,長相英俊,小小年紀就很是沉穩,關鍵是跟方欣雅從小一塊長大,青梅竹馬。
“那是溫莎留學同學的兒子,夫家是咱們南邊的鄭系軍閥。他是鄭大帥的兒子,鄭少帥。怎么,看著很不一般吧比著明安怎么樣”鳳歌隨口問著,閑的無聊,不就是比丈夫,比兒子,比首飾,比衣服
說起來,溫莎能留學,家里也是有家底的,但奈何有個好賭的弟弟,等她留學回來,家底都被敗了個干凈,不然也不會盯上方大帥這個中年大叔了。
曉馥當然覺得自己的小弟最好,“不過是個半大小子,哪里能比的上咱家明安。”
她用養的嫩白的手指摸了摸兒子的小臉,“更比不上我的小愷了,是吧娘”
鳳歌無奈,這個女兒真的養廢了,這個風起云涌,梟雄疊起的年代,她就只記得丈夫兒子,關心自己的小家。
“是是是,比不上咱們的小愷哎呦,小愷愷,我的小外孫,給我抱抱。”鳳歌抱著肉嘟嘟的外孫,完全不搭理正一副仇恨的模樣看著她們母女的方欣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