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艘船起重機為3600噸雙臂架變幅式起重機,單臂架額定起重量1800噸,雙臂架額定起重量3600噸,每座臂架配置900噸主鉤2只,副鉤1只。
主鉤距水線高度108米且主鉤可入水下深度10米。
可以說這種起重船比起戴紅旗他們這艘船要專業得多。
戴紅旗他們這艘船的有點就是大,畢竟,十二萬噸的巨型滾裝貨輪,絕對是個龐然大物。
這么大的體積,能夠承受更大的風浪,即使是十二級強風,財富號也是無懼。
土澳梅德海洋探勘公司的這艘打撈船,讓戴紅旗很是羨慕。
對方之所以弄得這么專業,沖著的就是海洋中的財富。
亂世黃金,盛世古董!
現在古董持續升溫,讓一些人已經開始變得瘋狂。
全世界的文物市場上有個說法,叫做“一艘沉船十座大墳”。
因為一艘普通的中型商船上就能裝載10萬件以上的瓷器。
如此數量龐大的文物,當然具有巨大的經濟價值。
所以越來越多的國家和私人公司,把目光瞄準了千百年來“睡”在海底的財寶上。
全球性的“沉船打撈熱”正在各海域不斷升溫。
這家土澳的梅德海洋探勘公司,就是其中的翹楚。
“王八蛋,這些家伙就是沖著我們來的,也是為了九州號沉船!”
汪遠洲的臉色已經很難看。
戴紅旗反而很輕松,“不要多想,我們申請打撈九州號沉船,消息自然瞞不住!
該知道的人是必定會知道的。
而且,這些人來到這里,也不一定是沖著我們的計劃來的,也許人家是沖著別的寶藏來的。”
“徐經理,在這片海域土澳打撈公司可以打撈沉船嗎?”龐遠洲回頭問道。
徐遠娥想了一下道,“原則上是可以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是目前世界上惟一針對水下文物的國際性協議。
也是國際社會治理無序的沉船打撈市場的有力措施。
但是該公約至今尚未生效,主要是打撈大國如大漂亮以及世界動亂源頭攪屎棍(日不落)還游離于公約之外。
也就是說,人家根本不承認這個所謂保護條約。
只要是在公海,只要是他們發現了,人家想怎么打撈就怎么打撈。
你更不拿人家一點辦法都沒有。”
“那我們國內的規定呢?”戴紅旗再次問道。
徐遠娥解釋道,“各國領海內的沉船打撈,由各國國內法界定。
而領海之外海域的沉船打撈,則屬于國際法的管制范圍。
這些海域主要包括各國的專屬經濟區和國際海域中的公海兩個部分。
很多打撈公司聲稱,國際海域不屬于任何國家所有。
因此對其中的沉船進行打撈,、,任何國家都管不著。
但是實際并非如此。
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2001年《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這兩個條約的相關協議規定。
國際海域的財產應屬于全人類共有或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