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盡心”
廣德二年正月初二日。
經過長期充分醞釀準備,沉默已久的劉堪以皇帝名義向全國頒發詔令
結束大齊南北、士農工商對在江南推行幾圈主義的爭論。
皇帝以蘇浙去年發生洪水災害為由,認為不宜立即在兩省平均地權廢除私產。
這個理由可謂牽強敷衍,不過,好歹算是個理由。
正月初三日,廣德帝發布第二道詔令
自廣德二年二月初一日起,在浙江、江蘇兩地清丈田畝,“丈地畝,清浮糧,為浙蘇立經久之計。”
此次清丈畝,以前明萬歷六年張居正變法為藍本,根據兩省實情,適當修補。
靴子終于落地。
對惶惶不可終日的兩省豪右大戶們來說,終于可以松口氣。
清丈畝雖然苛刻,好歹還有運作空間,和齊朝田畝制度相比,不啻為一道免死敕令。
廣德二年清丈畝,具體措施如下
一、清丈田糧以稅糧是否漏失為前提,若有漏交拖欠,則進行清丈,若無缺失則不必清丈;
二、清丈工作由浙江、江蘇兩省布政司總管,分守兵備道分管,府州縣專管本境,禁衛軍、大內、蓑衣衛、京師大學堂分別派人督查。
三、區別官田、民田、屯田等類別,以上中下稅糧科則,清丈時逐一查勘明白,不得以次充好,詭混欺瞞。
四、清丈中,有肯自首歷年從洪武二十五年起詭占及開墾未報者,免罪;上報田畝不實者,連坐,發庫頁島充軍;豪右隱藏占田者,誅滅三族。
五、定清丈之期,廣德二年二月至廣德三年二月,限期一年。
六、行丈量磨算之法,所有丈量標準皆用大齊新頒布的度量衡,對糧食容器作出統一規定,“以每十斤為一斗,十斗為一石,一石為一擔即一百斤計算,人們須照核數,不要依照當地雜色斗、籮、桶、角力斛的重量,土地面積單位擔、畝。
七、處紙札供應之費由兩省豪紳富戶承擔。
是為丈量七款。
此令既出,南北嘩然。
長江以南大齊官員,幾乎一邊倒支持廣德帝,紛紛上疏附和,稱贊小皇帝英明睿智,免行齊朝田畝制度,實乃社稷之福。
北方官員則反應冷澹,顯然對這種南北歧視,區別對待的政策不滿。
正月初六日,河南尉氏縣民政官談世同,血書于禮部,斥責內閣尸位素餐,鳴冤告狀,告禮部尚書張溥﹑戶部尚書喬一琦,偏私南方人,并指責新皇昏聵無能,區別對待南北士民,實在令北人寒心,奏疏未到南京,談世同便飲彈自盡。
同日,南京街頭上,數名北地京官沿路喊冤,攔住盧象升的官轎要進宮告御狀。
正月十日,邯鄲府兩名遼東籍的把總,暗中策劃,準備組織新兵發動兵諫,行動被蓑衣衛及時發現,迅速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