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全審判中心。
一通你來我往的爭論后,法官一敲小木錘,宣判道。
“根據以上證據,判決被告弦子向宋寧及通浪公司賠償367萬元整。請問當事人是否接受此判決!”
聽到這個判決,弦子臉色煞白,最終卻無力的低下了頭。
雖然從通浪一開始起訴的一千萬,降低到了三百六十七萬元,可這一筆錢,根本不是弦子能夠負擔得起的。
在一道道閃光燈亮起的同時,弦子聲音顫抖,
“我……我接受!”
眾多圍觀的媒體,包括被邀請過來參與這次判決的代表,聽到這個判決后,滋味難明。
他們很清楚,這個判決一出,必將在整個華國引起巨大的震撼。
而吉全的判決確定,其他地點,對其他人的判決也即將八九不離十。
而這三百多萬的高額賠償款,將是整個華國有史以來最高的個人侵犯名譽權賠償金額,也給予整個華國人一個震撼。
名譽權這個詞語的含金量,也將在無數人心中刷新。
很快,案子宣判結果也被宣傳了出去。
不僅僅是弦子判決結束,緊接著這起事件牽扯的其他人的判決結果也已經出來。
一百三十五人,全部被判決敗訴,并賠償通浪不等金額。
當然,法院也考慮到部分被訴人員的自身情況,稍微降低了一部分賠償金額,但對每個人來說,同樣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那幾個家庭貧困的拳師,在判決結束后更是泣不成聲,被人扶著才能走出法院。
實際上對于通浪來說,這部分賠償金額對他們來說根本不重要,連每個月支出慈善金額都不如。
通浪真正的目的,就是贏這場官司,讓這些曾經肆無忌憚污蔑通浪,污蔑宋寧的人付出代價。
也讓其他人清楚,通浪并不僅僅是只會好說話做好事。在有人膽敢侵犯侵害通浪的情況下,必將會付出代價。
甚至面對這種情況下,通浪不吝于破壞自己在眾人面前的好形象,甚至公開采取了對某些違紀人員半軟禁的情況。
跟眾人預料的一樣,這次判決的結果一出,很快在整個華國引發了巨大的震蕩。
人們驚訝于企業居然真的去狀告了普通人,甚至該告贏了。
而且看著這從最低一萬到最高三百萬的賠償金,眾人也倒吸了一口涼氣。
雖然很多人知道這件事影響力很高,影響了很多人,但概念還是很模糊。
在他們看來,除了弦子以外,這幫人頂破天就是多罵了宋寧罵了通浪幾句,至于這樣嚴重嗎?
“其實我覺得還是過于嚴重了,這罵幾句就要賠這么多錢,說好的言論自由呢?”
“唉,散了散了,我還是很明白,有錢人就是有錢人,區區罵幾句賠這么多,明顯法院偏袒通浪了,不是我們小老百姓能對付的。”
“算了一下,這一波起訴下來,通浪起碼收入五千萬元。我好像突然找到了發家致富的道路了。”
“還有我聽朋友說,好多人都被通浪的員工攔著不讓出去,說句不好聽的。這不就是違法在軟禁別人嗎?”
面對網上的質疑與輿論,很快,相關法院做出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