凜冽的北風掠過祁連山支脈,在裸露的赤褐色巖層嗚間咽盤旋。
四丈來高的木制望樓上,青銅鑄造的相風烏正指向西南,其尾部懸掛的十二枚銅鈴在寒風中紋絲不動——這是正工監特制的“定風儀”,專用于測算礦井通風狀況。
山腳下延綿五里的赭色營房在晨霧中若隱若現,每間泥坯房頂都豎著黑底白字的隸書木牌:“丙字營三伍“、“戍字營七什”,合乎《秦律·工律》“凡作役,十人編什,五什為伍”的規定。
晨鼓三通,手持丈二銅殳的獄吏踢開營門。
蜷縮在麥秸堆里的刑徒們機械地爬起,未及食上一口早餐,就被迫列隊邁向了屬于自己的勞役場地,手腕腳踝上的鐵制“鉗釱”相互碰撞,發出冰河開裂般的脆響。
這些排作蜈蚣陣的重刑犯,赭褐囚衣早已看不出原本顏色,前胸后背用朱砂寫著“城旦”、“鬼薪”等墨刑字樣,更有黥者面臉上刺著“盜鑄”、“逾制”等罪名。
礦井入口處,二十架“翻龍骨車”正由刑徒踩著木輪驅動,這種改良自周王朝《考工記》中的水力機械,在工師沿山體設計的暗渠引導下,可將礦井的深層積水提升至地面溝渠。
三層樓高的木制水輪帶動嵌著玄鐵棱晶的精鋼鉆頭,能將最堅硬的巖層粉碎;竹筋混凝土澆筑的巷道支架,讓礦洞深入地下百丈。
采掘面上,罪囚均使用統制的精鐵鶴嘴鋤,每把工具都刻著專屬編號,收工時必須交還武庫令查驗,金屬與巖壁相撞迸出的火花,竟比他們眼中殘存的光亮還要耀眼。
至于爆破用的硝化火藥,則嚴格封存在山腰處的石砌“火器庫”,由工造司派遣的軍匠每日辰時定量領取,每當悶響傳來,刑徒們就要沖進尚未散盡的硝煙里搬運礦石。
《秦律·刑役令》第十二則明文指出:“凡犯斬刑、劓刑、城旦舂之重罪者,可轉籍礦冶司,役期倍之”,以達至“天下刑徒,皆可盡用”的理想目標。
這條將重刑犯轉化為戰略資源的政策,使得秦王朝全境十七處甲等礦場,均駐扎著三千人以上的刑役隊伍,礦場選址遵循“三位一體”原則:
其一毗須鄰長城防線或重要關隘,由戍邊軍隊就近監管;其二需有豐富礦脈,儲量尤以青銅冶煉所需的錫、鉛礦為優先;其三必須位于地勢險峻之處,天然環境構成無形牢獄。
五大夫爵的礦監李崇泰裹著狐裘站在觀役臺上,手中暖爐嵌著西域傳來的“自熱石”,遙遙看著新到的西羌奴被鐵鏈串著押進礦洞。
這些外地的蠻子聽不懂鼓令,昨日剛被河西馬幫送來,后頸還烙著三角形的私奴印。
更遠處,烽燧臺飄揚的玄鳥旗與運礦牛車揚起的紅塵混作一團。幾名軍吏揮動包銅的樺木令旗,口中接連噴出白汽:“今日掘進需達九丈深,短寸者鞭二十!”
山坳西側的礦吏廨舍內,炭盆將青磚地面烘得溫熱。公大夫爵的倉曹掾王胥斜倚在髹漆憑幾上,用象牙柄的裁刀劃開新到的竹簡公文。
窗外飄來刑徒們抬石號子的斷續聲,倒襯得室內愈發靜謐。
案頭堆積的“廩食簿”墨跡未干:今日應到役三千七百二十人,實發粟米二百石。
可按照《秦律·倉律》“城旦舂日食六升”的標準,這個數字本該是二百二十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