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所料,第六天上午,一名捕頭帶著兩名捕快,到了海角學府。
以公事公辦的名義,要求學府協助調查,將牧良喚出詢問一些情況,并進行必要的搜查。
根據皇朝律令,在讀學生觸犯條令,無論是什么罪責,事前或事后必須征求學府意見,無真憑實據不得嚴刑拷問。
這也是牧良為了避免身體受辱,急于進學府讀書的原因之一。
有了這張虎皮遮擋,多少可以免受額外苦楚。
府衙捕房公開要人,肯定做了充足準備,給出的理由,主要有三點。
除了前面提到的時間吻合、體形吻合外,還有更麻煩的一點,便是經過打探,獲悉了牧良身懷驅虎退豹的絕技,正好用來詮釋偷盜者具備騙過4只高大獒犬的能力。
學府一名事務長出面,詳細了解調查原因后,又單獨詢問了牧良一些問題,得到的自然是早已編織好的答案。
至于子書銀月,捕頭只是當著事務長的面,迂回地盤問了幾個問題,做完筆錄簽字,就讓其繼續上課了。
事務長考慮到牧良與案情存在關聯性比照,為了盡快了結這3個懷疑點,還學生一個清白,安慰了一番牧良,又警告對方幾句后,不得不讓簽字領人。
絕技暴露,對牧良來說是把雙刃劍。
既可以證明自己有能力獲取較高的收益,供給兩人的生活用度,又可以證明這種能力,用在4只高大獒犬身上,同樣能夠讓它們俯首聽命,任憑進入庫房盜竊。
捕快將牧良帶到關了4只獒犬的大鐵籠面前,盡管收斂了全部氣息,但無法抹掉的體征氣味,依舊令獒犬表現出畏懼臣服的舉動,這讓捕頭大喜過望。
事實上,牧良也明白自己的這個破綻,足以鋃鐺入獄了。
在沒有確鑿證據的前提下,牧良是不可能坐以待斃的。
他再次搬出爺爺的話,辯稱自己承繼祖輩血脈,天生就具備令兇獸害怕的天敵氣息,噴火表演只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法,否則決計不敢深入山林冒險。
面對小兒科的威嚇,他面不改色地反復說明,不能因為自己具備這個能力,就要替天下所有的大盜背黑鍋。
為了驗證自己的說法,牧良提出可以到城外的山野,隨便找幾只角虎、獨角狼之類的兇獸,來佐證自己的能力。
他最后強調,天下能夠令獒犬失去警覺或陷入迷幻的藥物,不知幾何,單憑這一點就推定嫌疑人有罪,未免太過兒戲了。
捕頭雖然不相信這一點,但對方言之鑿鑿,還有子書銀月的筆錄,也提到了這種能力。
如果無法動用刑訊逼供,又沒有任何人證物證,光憑特殊能力,認定對方是盜竊犯,似乎牽強了一些,還真不好定案。
看似真相就要大白,馬上可定罪的案情,經牧良這么一辯解,加上學生受皇律保護,頓時又陷入了迷霧之中。
府衙捕房,明顯將他列入了重點嫌疑犯,不可能憑其一面之詞,能夠洗脫罪名。
接下來,肯定還要做各方面的論證。
首先,是指證對質。
一名小廝、兩名歌伎,當面辨認。
小廝人都未見就被擊暈,肯定是認不出的。
一名曾吩咐過牧良的歌伎,印象最深,身高體形似乎相差不大,可是易容過的相貌差異明顯,只能搖頭暫且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