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個理,我理解。”沈海林點頭道。
“沒什么事掛了。”季陽道。
“我替老唐謝謝你,回頭一起吃個飯。”沈海林道。
“好,拜拜。”結束通話后,季陽把李文書的號碼發給沈海林。
其實還有句話季陽沒說,他樂于助人沒錯,但是不可能隨便扔出去一百萬。之所以讓他聯系李文書,因為社團那邊有成熟的救助條例,從評估病情到捐助,還需要簽訂一份償還協議。
如果季陽親自去幫忙,他不好意思要人簽訂償還協議,讓社團去做就方便多了。社團的償還協議總比貸款要好,因為他是沒有利息的,而且期限比較長。
如果唐正儀這輩子還不起,讓他女兒還也一樣,甚至可以讓他孫子還。總之只要大龍山社團沒有倒閉,就可以一直還下去。當然,因為貨幣有可能貶值,所以時間拖太久的話就不一定還一百萬,而是需要再次對市場進行評估,償還相應的金額。
有人就想問了,既然是做好事為什么要讓人簽訂償還協議,應該無償捐助才對。這個想法是錯誤的,如果對方可以無償,輕輕松松得到一百多萬的捐款,他可能當時會很感激,過后卻很快就忘了這份恩情。乃至于當事人對好不容易治好的雙腿,并不是很在乎。
越容易得到的東西越不珍惜,季陽的志愿團直接收編了一支有經驗的隊伍,他們對這方面是有調查的。簽訂償還協議可以讓對方更加珍惜這份恩情,也更加珍惜得到的健康。再者說,救急便是對當事人最大的幫助,并不影響季陽得到俠義值。
當然,并不是對誰都需要簽訂償還協議,比如資助山村孩子讀大學,就沒有這個條例。還有就是遭遇大自然災難,比如地震,海嘯之類的捐助,也不需要簽訂協議。
另一邊,沈海林撥通了李文書的電話:“您好,請問是李文書先生嗎?”
李文書不知道他是誰,問道:“對,請問你是哪位?”
沈海林聽出他的聲音很年輕,心里略顯詫異,態度卻比較客氣:“我是東都省公安局督察部的大隊長沈海林,有點事想請你幫忙。”
省公安局督察部大隊長!
李文書心里一驚,該不會公司出了什么問題,不對啊,為什么打我的私人電話,有問題應該打公司電話才對。他還是比較鎮定的,問道:“沈隊長您好,請問有什么事需要幫助?”
“這個,聽說你是一個志愿團的管理人?”沈海林有點不好意思。
“沒錯,我是大龍山社團的團長,這個團隊完全是由大龍山有限公司個體出資,沒有招納任何捐助,應該不涉及錢財使用的問題吧。”李文書道,他們團隊的資金全部由季陽和公司出,自然沒必要向外公開,更沒有可能被人舉報。
聽到大龍山有限公司,沈海林立即明白過來,感情這個社團就是季陽的。季陽能做好事他自然欣慰,只是自己人需要捐助,還走程序,讓他有點不開心。
當然,不開心歸不開心,沈海林理解也支持季陽這種做法。畢竟一百多萬呢,總不能一句話就捐助去,還是走一趟程序比較好。
人家想走程序都沒門路,季陽已經給他開了一個方便之門。
“你放心,我之所以找你純粹是私事,我一個朋友的女兒出了車禍,急需要錢做手術。所以這個,我想問一下能不能......”沈海林為了昔日的戰友,也是豁出這張老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