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罷卷宗,錢向南讓人把呂閏帶來問話,呂閏大喊冤枉,咬定進洞房前就喝得大醉,如何進屋,一概不知。
卷宗里顯示新娘背上被指甲抓了幾條很深的印痕,錢向南便讓呂閏伸出手。呂閏手雖臟,指甲短短的,里面卻沒有雜物。
見到此,錢向南心中有了計較,將呂閏左鄰右舍傳來一一問話。
呂閏南來北往販貨,平日好交游,喜飲酒。眾多鄰居都說呂閏酒后貪睡,任誰也叫不醒。
錢向南帶著縣丞等人來到呂閏家中,重新勘驗現場。
錢向南問道:“這房間有人動過沒有。”
呂閏母親道:“那日出事后,家人認為此屋不詳,再也無人來過。”
錢向南進屋后,床、門、窗臺一樣樣查看。窗臺上若隱若現有幾個腳印,窗戶紙上有兩個小孔。新房一應物品皆全,桌前有一面銅境,銅境前有一盆水。
錢向南出來后,對呂家之人道:“把吃喜酒的所有人的名字寫出來,不許聲張。”
排除女性和五十歲以上的男子,錢向南吩咐差人把名單上剩下的二十四人全部帶到衙門。分開審問。審問時,每個人單獨回答:“喝完酒后,什么時候、和誰一起回家的,回家后見的第一人是誰。”
衙役來得突然,話問得奇怪,諸人都答得小心翼翼。
拿到答話以后,差人馬上到各家去核對情況,凡是各方面情況能相互印證的,則放回家去。
有四人的回答不能互相印證,具有重大嫌疑。關押一天后,有兩人被迫交待,喝完酒,兩人相約去了勾欄之地。核實無誤后,錢向南斥責一番后,放兩人回家。
最后只剩下兩人,其中一人指甲很長。錢向南令兩人脫下鞋子,親自拿到呂閏家,鞋子與窗臺留下的印痕基本一致。
兩人拼死抵賴,不肯招供。錢向南令人狠打兩人,打完之后,關入牢房。
第二天,錢向南分別對兩人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誰出主意,罪加一等,從犯從輕發落,好好想清楚。”
第三天,兩人開始互相抵賴。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此案其實案情簡單,呂閏結婚之日,他的兩位朋友喝完酒后,相約聽壁角,明天好笑話呂閏,再討一杯酒吃。眾人散去后,兩人悄悄回來,躲在窗下。只聽屋內傳來震天的呼嚕聲,而蠟燭卻未熄滅,于是,他們輕輕捅開窗戶紙,往里看。呂閏在床上呼呼大睡,新娘子正坐在床邊。
兩人都是單身漢,好吃懶惰,經常做些偷雞摸狗之事,呂閏講義氣,喜歡交友,喝酒必醉。他倆平素多和呂閏喝酒,見過呂閏酒醉,知道此刻就是打炸雷也驚不醒呂閏。兩人色膽包天,等新娘吹熄蠟燭,上床睡覺后,悄悄從窗戶翻進去。等到新娘發現情況不對時,嘴已被捂住。兩人怕新娘叫喊,一人捂嘴掐脖子,另一人上下其手。正當一人得逞之時,發現新娘一動不動,想來是用力過大,掐死了新娘。
他倆以為做得天衣無縫,誰知天算不如人算,竟被錢向南識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