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朗那天進城,其實是劉氏叫他來看望一下夏洪慶老兩口,臨走前還給他揣了幾兩銀子,叫他買些東西,去說幾句好話,希望能仗著他年紀小嘴甜,讓夏洪慶礙著面子不好不答應。
即便萬一真的不答應,劉天朗只是個晚輩,倒也算不得丟人,到時候還可以再想想別的辦法。
誰知道劉天朗根本就不想去什么酒樓做事,家里如今不缺吃不缺穿的,他為什么要出去做事?
于是他表面上答應著,結果進城之后就拿著錢,找上幾個朋友花天酒地去了。
剛開始幾個人聊得還算融洽,后來都喝多了以后,有人知道劉天朗一連說了幾個親事,女方家都不同意,就忍不住嘴賤地刺兒了幾句。
劉天朗心里頭有些不痛快,便起身結賬走人了。
此時天色太晚,他兜里又沒錢住店了,只好去大姐家借宿,誰知剛走進巷子里,就看到夏洪慶正背著手往家走。
剛才被人嘲諷的話瞬間就都涌上頭來,讓劉天朗心里的火騰地一下就燒起來了,借著酒勁兒,他只想著給夏洪慶一個教訓。
但是當滾熱的血噴了他滿手滿臉的時候,劉天朗一下子就傻眼了,酒也嚇醒了,拔出匕首就慌不擇路地逃跑了。
他當時像無頭蒼蠅似的亂跑,跑了好久才想起來把匕首丟掉,但是身上的衣裳卻不敢亂丟,最后跑到一片破敗的廢棄房屋。
此時,酒意早就順著汗水流出去了大半,劉天朗覺得自己腦子從來沒有這么清醒過。
他扯下腰間那塊磨著劉母買的玉佩,交給一個住在這里的流浪漢,這才被那人妥善地給藏起來了。
因此,劉天朗當時躲開了孫旭帶人的搜捕,第二天天亮之后,他顧不得臟臭,裹著流浪漢給他的一件破衣裳,躲躲閃閃地出城,一路走回了家。
也正是因為他渾身冒著臭味,人又躲躲閃閃、神經兮兮的,路上的人都以為他是個瘋子,全都躲得遠遠地,讓他順利地回到了家。
到家之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把沾了血的衣裳換下來,全都塞進鍋底坑里燒掉。
但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劉天朗哪里知道,這么幾件衣服一起塞進鍋底,非但不能把衣服燒毀,反倒因為衣服堵住了灶坑口,坑里沒了空氣,火很快就熄滅了。
所以當劉母晚上準備做飯的時候,便從鍋底坑掏出幾件染了血的衣裳。
劉母嚇得腿都軟了,還以為是劉天賜受了傷,趕緊進屋去看兒子。
劉天朗在屋里睡得鼾聲震天,被劉母翻來覆去檢查了一圈都沒醒過來。
劉母見兒子身上沒有傷口,先是松了口氣,然后才覺得這事兒肯定不妙。
這血若不是劉天朗的,就肯定是別人的。
這么大量的血噴在劉天朗身上,對方此時也不知怎么樣了,這件事跟劉天朗又會有什么關系?
劉母根本不敢詢問,也不敢告訴劉父,只自己偷偷地把帶血的衣裳剪碎,一片片丟到灶底坑里燒成了灰,然后假裝這件事根本沒有發生過。
可是劉母也萬萬沒有想到,被兒子捅傷的,竟然是親家夏洪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