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氏兄弟倒也沒那么小氣,過去磕磕碰碰小事也就算了。偏偏齊姜那張嘴,太招人恨了。
她把這件事給認了,兄弟兩頓時氣消了。
“你自認為你在婚姻之內,所作所為符合妻子、嫂子應有的作為嗎?”季布又問。
齊姜望著臺上一群年輕人,他們朝氣蓬勃,仿佛新生的太陽,帶給人溫暖、光明。
“我伏罪。我伏罪。是因為你們這幾個年輕的將軍是真的講究公平,沒有想著草草打發我,也沒有想著偏幫哪一個。”
“我確實也有過錯。請把我的地,都還給陳家吧。事實上,十五畝地,我一個女子,也侍弄不了十五畝地。我只希望陳家兄弟可以賠我一個院子,兩個房子。”
“我自己做工可以供養兩個兒女。畢竟那兩個還是姓陳。我聽說按照秦國的律法,夫妻離婚,丈夫要給妻子分割財產的。”
蒙毅驚訝,“你竟然還懂秦律?”
“我去請教過。我一直都想把孩子帶回來,也想著要財產,畢竟我給陳家干了十多年了,走的時候一無所得。只是沒有人敢相信你們秦國人,我也不敢去。”
齊姜跪在地上,小聲地說著。
季布就問蒙毅,張蒼,“這后面怎么判啊。這和判書的內容已經大有出入了。而且,齊姜自己要求放棄十五畝地了。”
蒙毅拿過判書后瞪大眼睛望著判書,這字寫的,跟繡花繡出來似的,也太好看了。
只見判書最后寫著,讓兩家人考慮共同撫養孩子。陳伯不可以遺棄孩子,仍舊要擔負一定的責任。
不是說,判決下完,夫妻兩個就能把撫育孩子的責任給丟了。
扶蘇畢竟是現代人。他看的法律案件遠比今天的人看到的多,而且扶蘇非常了解這個時代的社會現實。
如果兒女判給母親,母親養育負擔重,而且沒有力氣大的父親作為靠山,這對子女來說絕非好事。
總之,里面的事情很復雜。
秦朝時期,有很多人不愿意上戶口,就是為了逃避結婚。一則因為經濟擔負不起,二則他們認定自己無法給自己的孩子提供好的生活。
不得已,蒙毅只能親自拿著判書又回去請教扶蘇。
“問我做什么?我們秦國的律法,難道不可以變通嗎?我沒記得秦法沒有這么死板吧。既然雙方已經放下仇怨,又不愿意再有瓜葛。齊姜想擔負照顧兩個孩子的重任,而陳伯想要放棄孩子。那就按照他們最后的約定來吧。”
“可是太子讓他們自己決定,這就是讓他們自行調解,這若是傳出去,豈不是降低了您的威信嗎?他們居然不聽從您的命令。”
扶蘇難得一臉認真地說,“一個人擁有權力,為的是就是實現那些原本不可能實現的事情。若是擁有權力卻眼睜睜看著悲劇發生,要這樣的權力有什么用呢?”
“我的這點顏面,在這兩家人的幸福面前,根本就是微不足道。既然他們都放下了,互相原諒,我又何必強行讓他們執行我的命令呢?”
在場護衛聽了,哪個不是頓時對扶蘇肅然起敬。
蒙毅也怔怔地望著扶蘇,他甚至一時間忘記了該說什么。
這就是,真正的領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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