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之后,我們兄弟幾個就要各吃各的。
結果她這樣,我幾個弟媳自然是很不滿,從而就引發了家庭矛盾。
但我想到了不能人道,她的種種行為,我也就忍下來了。
直至有一次,我在部隊,我媽打來電話說孩子不見了。
我馬上從部隊請假。
她哭著說是她不好,去動物園看動物,她鬧了肚子,去上廁所,讓孩子在外面等,等她出來孩子就不見了。
她當時也是害怕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家里人找,只是自己到處找。
等我知道,孩子已經失蹤一個星期了,失去了最佳的找孩子的時間。
她非常痛苦自責。
這段時間,常常哭醒也不愿意吃飯。
見她這樣,我也不好再苛責她。
后來為了緩解痛苦,和我們以后養老,她提出從娘家過繼侄子過來。
當時我媽也提出,從弟弟那邊過繼一個孩子。
母親對妻子的意見很大,于是我出于兩邊不得罪的原則全都答應了下來。
反正以我的津貼,家里養兩個孩子也沒有問題。
我從弟弟那邊過繼了一個女兒,妻子則是過繼了侄子。
但矛盾也是顯而易見的,妻子只對侄子好,母親過來經常看到小姑娘沒有飯吃,所以母親還是把小姑娘養在了她老宅,我則是一個月給母親五塊錢。
但就這樣,妻子家里也鬧翻了天。
后來我受傷退役,拿到了一筆補償款。
原本這筆錢是我腿部動手術的錢,誰知道妻子把這筆錢給了娘家,說是娘家把侄子都給了我們,這是我們應該補償的,這次我第一次打了妻子。
后來幾個弟弟湊錢,給我的腿動手術,錢放在家里,可是莫名其妙的,家里失竊了。
又緊接著,幾個弟弟被人舉報,家里被檢查出書信,全被放下鄉去。
當時家里人懷疑是我妻子搞鬼,但沒有證據。
我見妻子哭的可憐,她指天發誓,這次我就站妻子這邊。
原本我退伍,有一份工作。
我把工作賣掉,把錢寄給了父母和兄弟,希望他們在鄉下過的好點。
妻子知道了之后和我大鬧了一場,說我把錢給了兄弟都不顧自己的腿傷,我當時還是相當感動,畢竟她還想著我腿。
我簽字賣了工作之后,遲遲沒有拿到錢。
我去詢問了才知道,這筆錢已經被我妻子拿走了。
我質問她,她說的理直氣壯,說我應該把錢給兒子,而不是那些無關緊要的人。
我這才知道一直以來眼睛多瞎。
我把她打了一頓,只是付出的代價就是被她舉報,我猜測之前家里那些東西只怕也是她放的。
但明白的太晚了。
我被分配到了最艱苦的大西北,這個期間,她和我離婚劃清界限。
而我在西北收到昔日朋友寫的信,這才知道她成了革委會主任黃魏明的情人。
等到改革開放,我和弟弟平反送回去,一切已經物是人非。
我的父母受不了被人羞辱最后雙雙自殺。
至于我前妻,她和黃魏明從地下情人變成了正宮,黃魏明大義滅親把妻子一家全部送了進去。
得知我身上的功德能重來一次,我就想要知道這個女人為什么會對我這么的狠?
可以的話,我也想要報復回去。
我還想要找到最初的那個孩子,畢竟那是我的親骨肉……”
沈默很想要說別人對你狠,不一定是有什么原因,或許就是你的存在礙她的眼。
而這個女人明顯就是來吸他的血的,眼見血吸不出來了,自然就廢物處理了。
天真的人才會問為什么,但人家這是委托者,他肯定不會這么去和委托者說。
“如你所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