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網成員退回了莫名的深邃之地。
我回歸了現實。
前后有人接近,手里的槍閃著異光,突然間,發射出幾道色彩奇異的射線,我早在他們開槍的一瞬間就躍上空中,身子旋轉,發射念刃,將他們斬殺。那光線擊中屋外的一棟房屋,融化出一個大洞,又將后面一堵墻也融了。
這是什么武器?它的威力僅次于桑格溫的烈焰,如果被擊中,哪怕有念刃,后果也很是不妙。
開火優先的戰爭狂,加上不惜性命的意志,他們也經歷了不少苦難才能做到這一步。
但很少有人不顧忌家庭,不愛妻子和后代,更多時候,他們是在為家人拼命,而不是為了尊嚴而奮斗。
也許他們只是想好好活著。
威脅這些軍人沒有用,但當他們在后方的親人受到威脅,就不一樣了。
但是...朗基努斯,你真的要做到這一步?為什么不撤走呢?
因為我遲早都得這么干。
我是在弱肉強食的廢土,文明崩潰的邊緣,黑棺的法制保護了弱者,可并不保護黑棺之外的人。
我對那軍官說:“你的新玩具落在我手里了。”
軍官說:“你究竟想怎么樣?”
我說:“我叫朗基努斯,你呢?”
軍官猶豫了一瞬,說:“洛曼。”
我說:“很好,洛曼,放棄你們所有武裝,投降,跟我走,離開這鬼地方。這是我最后的通牒。”
軍官說:“癡人說夢。”
我說:“那之后的所有死者,都是拜你所賜。”
我走出藏身處,他們的位置瞞不過我,我先攻左側,一道念刃將五人砍倒,在另幾人開槍前,我用牧羊將他們困的動彈不得,又將他們連成一片,又一道弒神,他們倒在血泊中。
我用耳機說:“洛曼,十個。”
洛曼怒道:“雜種!畜生!你在哪兒?我來找你!”
“不必了。”
我找向前方,見一群士兵朝我這邊悄然前行,手里拿著那種異光步槍。
我施展無痕,一瞬間出現在他們陣中,隨后施展血刃,他們都被攔腰斬斷。
我說:“洛曼,三十個。”
洛曼也許咬著牙,不發一語。
我又找向東面,突然間,警笛聲大作,避開他們射向我的導彈,發射念刃,他們各自找了掩體。
我聽見綠面紗說:“小心,他們可能布置陷阱。”
多謝,這可真沒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