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啦……”
背包的拉鏈被拉開了,映入眼簾的是一整包的名貴豪酒。
足足三十多瓶,看的虎哥和小弟二人皆不是傻了眼。
“一共三十五瓶,多的五瓶算我送你的,怎么樣,車呢?”
“你,你哪找來的這么多?”虎哥答非所問。
“這不重要,重要的是車子你什么時候給我?”
“額……給我兩天時間準備行不?最多兩天就給你弄輛好車來。”
虎哥壓根沒指望黃金真的會回來,所以他一開始就沒去搞車。
不料現在黃金回來了,他自然是得現在才去思考找車的路子。
“行吧,但盡量快些。”黃金點頭。
虎哥則趁機打探,他笑呵呵的,道:
“小兄弟,能告訴我你哪找的這么多酒嗎?”
“到處找唄,去喪尸多的地方,那些地方基本沒人去。”
“不危險嗎?”
“當然危險,不過你以為我是怎么活到現在的。”
“這樣啊,原來如此,原來如此,原來是個拾荒大神,怪不得長得白白凈凈,倒是我有眼不識泰山了。
那個……小兄弟手頭還有酒嗎?”
“你能搞到車子,那想必也能搞到食物吧?”
“額……是的,不過要用物資換,你懂的。”
“車后座裝滿食物,要多少瓶酒?”
“嗯……這個……”
虎哥故作思考,最后,伸出五個手指,道:
“這食物可比車子難搞多了,至少得五十瓶酒起步,你看行不?”
“行,我盡快給你弄來。”
交涉成立,黃金說完便離開了。
與上次不同,這次虎哥沒再坐沙發上,而是一臉熱情的跟在后面送別,道:
“慢走啊兄弟,以后常來。”
態度那叫一個天翻地覆。
拿到名酒的虎哥很高興。
原因是這筆生意讓他賺了好大一筆。
所謂的車子其實根本不值三十瓶酒。
畢竟在庇護所,生活物資才是最昂貴的硬通貨。
尤其是這好酒。
內圈那幫不愁吃穿的人可是十分喜歡的。
而虎哥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用這些酒去換輛車,以及一大堆的食物物資。
真可謂一年不開張,開張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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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千秋有些猶豫的來到花雨的門前。
他聽見屋里有動靜,知道里面有人。
便敲了敲門。
很快,里面傳來花雨有些疲憊的聲音:
“等一下啊,等一下。”
所謂的等一下,足足等了有五分鐘。
五分鐘后,門開了,但出來的卻并不是花雨。
而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
男人一臉滿足,出來時對千秋露出一抹壞笑。
又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切盡在不言之中。
男人走后,衣衫不整的花雨這才來到門口迎接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