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史給隊員使了個眼色,隊員馬上打開設備箱子,從里面取出試管和滴管對白色粉末進行化驗測試,結果很快就出來了。
這隊員說:“呈陽性,根據反應來看,屬于軟性毒品類藥物,不出意外這包東西是俗稱的k粉。”
與此同時,另一個隊員在車的儲物箱里翻出了一張金都夜總會的vip會員卡,以及大量的吸管,在vip卡的邊緣上還有一層淡淡的白色粉末,在加上吸管,很明顯是吸毒工具。
“大史,你說會是兇手留下的嗎?”我問。
大史想了想說:“根據雷隊先前找交通部門協查的信息得知,這輛車報廢半年之久,有機動車回收企業解體的證明,但不知道為什么沒有被解體,我懷疑機動車回收企業私底下偷偷把這車修了賣出去,這包東西應該不是原先車主的,如果是原先車主的,那這包東西放在坐墊里至少有半年以上了,這東西很容易受潮,半年時間早化了,所以只能是最近的,屬于兇手的可能性很大,我建議你們查查這家機動車回收企業,沒準會有線索。”
如果是兇手的,那說明兇手還是個癮君子!
我的腦子里浮現出了一副詭異的畫面,深夜的公路上鮮有車輛經過,車大燈猶如幽靈一樣穿透黑暗,車上播放著轟隆隆的dj嗨曲,兇手吸了毒產生了興奮感,跟著音樂的節奏搖頭晃腦,瘋狂的開著車,車速已經超過了一百,后座車廂里傳出了籠中小孩驚恐的哭聲,兇手回頭發出興奮的大笑,吞咽著唾沫說:“小朋友,別害怕,哥哥帶你們去一個好玩的地方,給你們拍錄像給警察叔叔看,好不好,啊哈哈哈。”
一想到這畫面我就渾身起雞皮疙瘩,這兇手是個瘋子,毒駕、綁架、殺小孩、挑釁警察,什么瘋狂來什么!
這是一個墮落到極點但又具有高智商的難纏兇手!我有一種感覺,兇手做這些事情好像是在尋找一種刺激!
“金都夜總會?”大史拿著vip卡眼神往上翻,似乎想起了什么。
“怎么,你去過?”我問。
“易顧問你別開這種玩笑了,我是警察怎么可能去這種地方,不過我確實知道這家夜總會,小道消息我還是知道一點。”大史頓了頓說:“金都夜總會是去年年底才剛開的,我聽人家說是香港的一個老板和蘭津的一個富豪合伙投資的,聽說投了幾個億,里面的裝修很豪華,光一個唱歌的麥克風都價值幾萬塊,是一家專門針對高端人士的娛樂場所,要是想進去玩一玩,你不準備個幾萬塊最好還是別進去了,普通人根本消費不起,還有這張會員卡是黑色的,黑卡一般都是高級會員才能擁有的,有這張卡可以享受各種皇帝版的待遇,即便手上暫時沒錢也可以消費,到了月底再結算,通常這種卡都是老板的朋友啊、親信啊才會有,象征著一種身份和信任。”
“這么說兇手還是個有錢人嘍?”小李吃驚道。
“我看不像,兇手這么囂張的挑釁警察,如果是有錢人,干嘛要弄輛破舊的面包車,以他的囂張程度,我估計會用豪車,這卡不一定是兇手的。”我說。
“有道理。”小李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