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手術臺上發呆,這時候收音機里突然傳來了整點報時,直到這時我才知道這個臺是蘭津交通廣播電臺,現在是第二天的傍晚六點整了,從我昨晚被帶走到現在快要接近24小時了,雷衛軍、肖瀟他們估計都亂套了吧?
電臺先是播放了整點的交通路況,然后就是新聞,當新聞提到昨晚醫院大火的時候我立馬從手術床上翻身下來,湊到了錄音機邊上去。
通過新聞我得知,昨晚的那場大火經過消防隊和警方的調查,發現是人為造成的,有人對醫院配電房里的電器動過手腳,導致電器無法發揮跳閘的功能,致使電力負荷過高,醫院里許多大功率的儀器瞬間燒壞,配電箱上甚至被人潑過汽油,火星一閃瞬間就燒起了熊熊大火,火勢沒有得到及時的控制,很快就蔓延了開來,燒著了一樓,關押我的羈留病房就一層。
這次火災造成了12死23傷的嚴重后果,有兩個重癥病人本來在手術,被迫被中止進行轉院,結果在轉院途中過世了。
聽到這消息我恨的牙癢癢,兇手真是太可惡了,居然連累死了這么多人。
最糟糕的是媒體現在普遍認為是我的同伙為了營救我而故意放火,他們還說的言辭鑿鑿,說警方已經有了嫌疑人,因為他們從醫院監控里發現了鬼祟的身影,并且很快抓到了這個嫌疑人。
我急的抓耳撓腮,知道警方肯定是抓錯人了,因為兇手當時就穿著醫生的白大褂,冒充醫生才把我帶出了羈留病房,那個鬼祟的身影肯定不是放火的兇手。
新聞里還通報了我的身份資料,希望知情人舉報,我一下成了整個蘭津的熱點人物,臥槽,兇手又來了個一箭雙雕,把我抓來囚禁不說,同時還用這種法子讓我無形的變成了越獄犯,簡直是坐實了我殺害黃俊生的事。
我很清楚在正常情況下警方不會向泄露還未確定是兇手的嫌疑人身份信息,但現在媒體都知道了,只能說明警方已經認定黃俊生是我殺的了,而我這是畏罪潛逃了!
這場大火死傷了這么多人,警方肯定很震怒,即便雷衛軍知道這是兇手為了抓我而故意制造的也無能為力了,因為這案子由于我的“潛逃”已經升級了,從新聞里我還聽到了我最不想聽到的消息,這案子驚動了公安部,現在公安部已經派了專員下來,要成立專案組,把這案子上升為部督的特大案件了。
我在清河刑偵隊當顧問的時候就知道部督案件的意義了,案子一旦上升到這個級別,別說是雷衛軍這小小的市局刑偵隊長了,連省廳都無權對這案子進行左右。
部督案件是公安部專門督辦的,據我所知但凡是部督案件全都是震驚全國的特大案,我這一下就成為了全國的名人了,我的資料會傳到公安部去,整個案子也會由公安部派來的人負責偵破,分局、市局、省廳只能是協助的性質了,也就是說雷衛軍現在對這案子失去了控制權,而我肯定已經成了公安部的a級通緝犯了!
這他媽真是搞大了,兇手把我囚禁在這里,我根本就無法跟警方聯系解釋了,現在雷衛軍已經失去了控制權,即便我能出去找他都沒用了,最麻煩的是一旦被警方發現我,我很可能會立馬就吃到槍子,這跟我第一次迫于無奈選擇躲避警察的情況完全兩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