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韓詩云電話,陳野直接來到公司。
到了韓詩云辦公室,發現除了韓詩云以外還有個中年男人,陳野知道,這是韓詩云的法律顧問,胡紹龍。
“胡律師好。”陳野開口打了招呼。
韓詩云常規的驚疑,然后常規的了然。
她以為陳野是第一次看到胡紹龍,合著自己的法律顧問他也知道…...
“你好。”胡律師倒是不認識陳野。
韓詩云介紹了一下,以自己助理的名義。
“你怎么過來了?我就是和你說一下。”韓詩云確實沒想到陳野會來,她就是下意識的和陳野講一下,最近形成的習慣,反正有事就想讓陳野知道,雖然她覺得在這件事上,除了依靠律師的手段以外,自己沒多大操作空間。
“想了解下胡律師的把握。”陳野笑著看向胡紹龍。
胡紹龍雖然沒見過陳野,但從兩人表現來看,似乎不能小覷。
“盡力為韓總母女爭取百分之七十,433的分配應該更合乎情理,高家肯定有所準備,孩子還小,而且韓總和高家都有足夠的養育能力,可以提供優厚的成長條件,所以孩子能和父母持平就算不錯。”
這一點,在陳野來之前,胡律師就和韓詩云分析了。
事實上,韓詩云覺得如果自己和孩子能拿到百分之七十,那都是萬幸了。
如胡律師所說,高家既然提出仲裁,肯定就有所準備。
這種繼承問題,法律約定只是大概,或者叫原則上的情況,而具體情況得具體分析,所以變數很大,甚至可能出現自己這個第一順位繼承人只拿到很少的一部分,全看庭審現場的操作。
一旦有操作空間,自己就不利,畢竟相比之下,自己勢單力薄,不如高家的人脈運作。
所以百分之七十是不可能拿到的,高家要是能接受百分之三十,那直接和自己開口,自己都會同意,何必鬧上法院,大家都丟人。
“433?胡律師漏了一份。”陳野開口道。
此言一出,韓詩云和胡紹龍都驚訝的看了過來。
胡紹龍是完全不解,韓詩云則若有所思。
“高震還有個私生子,之前在杭城,但現在不在了,找不到了,應該是被高家人接走了,所以他們很可能會出現在仲裁現場。”
“什么?被高家接走了?什么時候的事?”韓詩云大吃一驚。
“快一周了,我慢了。”陳野道。
韓詩云微微一頓,看了眼陳野,心中一陣感激。
雖然陳野說他慢了,事實上也確實慢了,但陳野想到了。
而她,根本沒想這茬。
她還一直覺得那對母子是見不得光的,卻忽略了高震已經死了,除了高震以外,沒人怕她們出來。
“多大了?男孩女孩?”胡律師問道。
“高三了,男孩。”
胡律師頓時皺眉:“如果是這樣,可能百分之五十就不錯了……”
“一個私生子,難道會比我女兒還多?”韓詩云不解。
“私生子是父母的錯,不是孩子的錯,都這么大了,但他獲得的養育條件肯定不如韓總你的女兒,所以從法律的角度講,有一個理由是成立的,高震對這孩子是有虧欠的,所以分的多也完全不是問題。”
韓詩云登時皺眉,胡律師說百分之五十就不錯,那意味著結果會更低!
她不傻,知道在這個問題上,結果肯定會低于胡律師的預期。
畢竟誰都知道高家的能耐,在仲裁上能占有的優勢。
胡律師更不可能上來跟自己說,咱拿百分之四十就燒高香吧。
這不是欺騙,只是委婉的說法。
如果韓詩云想不到這點,那是她自己傻,不能怪胡律師太婉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