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新出的歌嗎?我也是第一次聽,你們知道叫什么名字嗎?”
“不知道……”
“第一次……”
觀眾都在討論歌曲叫什么名字,竟然沒有一個人知道。一些人就直接問林鳴。
“哥們,請問一下這歌叫什么名字,原唱是誰?這么好的歌,我怎么到現在才聽到!”
林鳴笑了笑,說:“歌名叫《曾經的你》,我寫的歌。”
“怪不得我沒聽過。哥們牛啊,雖然我不太懂音樂,但這歌聽著真的好聽。給我們再唱一次吧。”
中年男覺得自己出了一百元,有資格說這話。
還有幾名觀眾也跟著說話,想要林鳴再唱一次《曾經的你》。
林鳴微微一笑很討打的說:“很抱歉,我不喜歡連續唱同一首歌,希望大家喜歡接下來這首歌,也是我的歌。”
“不行,強烈要求再唱一次。”這次說話的是一個很漂亮的妹子,身材也很妖。
這個連聲音里都帶著辣椒味的辣妹子,說話直,行動也一樣爽快。她話未說完,就往吉他盒里放了二十塊錢。
想再聽一次《曾經的你》的人有樣學樣,紛紛往吉他盒放錢,看你林鳴好不好意思不唱。
這么一小會,林鳴又收入了一百多元。
如果單純為了賺錢,林鳴可以賣歌,然后再用賣歌的錢去做生意。他之所以到街頭唱歌,單純是因為他喜歡這種生活方式。
以前的林鳴,做事的準則不是喜不喜歡,而是應不應該。
現在嘛……當然是怎么喜歡怎么來!
就因為他不喜歡連續唱同一首歌,所以他不唱,給錢也沒用。
“謝謝大家的厚愛,不過還是得說聲抱歉,我現在不想再唱一次。真想聽的,等會吧。”
看著態度這么堅決的林鳴,那妹子直接從錢包里掏出一疊錢,目測過千。
“你再唱一次剛才那歌,這錢就是你的。”
妹子信心十足的望著林鳴,眼神中既有對再聽一次《曾經的你的》的期待,也有對林鳴不加掩飾的不屑。
她還真不信,一個街頭賣唱的,能拒絕得了她的錢。
可面對咄咄逼人的妹子,林鳴正眼都沒瞧她一下。
一千塊錢就想逼我就范?呵呵。
他抱著吉他,彈起了《北京,北京》的前奏音樂……不,應該改名叫《燕京,燕京》,這個世界華夏的首都叫燕京。
辣妹子發現林鳴竟然不理她,惱羞成怒,大聲道:“嫌錢少是吧?再唱一次剛才那首歌,給你兩千塊!”
兩千塊啊!有錢就是任性!
圍觀的人看著林鳴和辣妹子,議論紛紛。
林鳴還是在平靜的彈著吉他。
“五千!”
辣妹子有點瘋魔了,現在她不是為了聽歌,而是想用錢把林鳴抬起來的頭壓下去,把他那毫無價值的驕傲碾碎!
林鳴這次終于正眼看辣妹子了,甚至臉上還掛著微笑。
那是討好的意思?
眼看林鳴就要拜倒在美女的錢下,圍觀的人紛紛搖頭。
還以為他多清高呢,在錢面前,還不是得低下頭,這下臉丟盡了吧?
辣妹子臉上也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幾千塊錢對她來說不值一提,能讓面前這個可惡的男人低下頭,看他的笑話,還能再聽一次喜歡的歌,值得!
“呵呵,想跟我斗?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