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科里姆蘭終究是科里姆蘭,是那個心氣高如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失敗的科里姆蘭。
因此即便內心生出了恐懼的情緒,他也是憑借自身意志硬將其壓下。
“見不得人的家伙就只會裝神弄鬼了。”他冷哼一聲,一股堪稱恐怖的源氣波動自他周身爆發,霎時間狂風過境,樹木傾軋,就連附近的空間都為之震蕩。
“既然你不出來,就別怪我趕你出來了!”他惡狠狠地說道,隨即便準備動手。
可就在這一瞬間,黑暗,突兀地降臨了。
「什么?!」科里姆蘭張嘴想要發出聲音,卻駭然發現,自己的喉嚨已然發不出任何聲音。
不,與其說發不出聲音,倒不如說,自己根本沒有力氣去震動聲道,從而發出聲音了。既如此,“天黑”的本質為何,也就顯而易見了。
「力氣,消失了……」科里姆蘭腦中閃過該想法。
也就是在該想法出現后,他便忽然靈光一閃,想到了一個他本已經遺忘掉的人——神仆。
“神仆”并非名字,而是一個代稱,他無論面對誰都只會以“神仆”稱呼自己,真實姓名則是個謎,除了他自己外,甚至可能包括他自己在內,都沒有任何人知道。
至于這個稱呼的由來則是因為他的“能力”。
“代神賜罰”。這便是他能力的名字,且是極為罕見的相同能力,也就是他第一能力與第二能力的本質是一樣的,都屬于同一種能力,只是后者相較于前者會有極大幅度的增強。
名字中能夠包含“神”字,這在普遍不信神的華夏來說可能算不上什么,但在歐美地區這種大多數人都信教的國家,其意義可就完全不同了。
而他的能力,也配得上他名字里的“神”字。
“代神賜罰”共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名為“審判”。“神仆”可以借由自己的雙目,看到目標人物身上的“罪惡”。若“罪惡”指數超過一定量,便會被宣判為“有罪”。
若被宣判為“有罪”,“代神賜罰”便進入到了第二階段——“賜罰”。
該階段顧名思義,就是能夠對被宣判有罪者施加懲罰,而懲罰的強弱,則取決于其的“罪惡指數”,指數越高,所面臨的懲罰也就越強。而據“神仆”自己所說,懲具體罰為何并非是“神”決定的,而是他這個“代罰者”,在特定級別的懲罰中自行選擇的。
換而言之就是,懲罰是有“強度劃分”的,“神仆”作為“代罰者”,便能夠在匹配“有罪者”罪惡指數的一系列對應懲罰中,選擇出他認為合適的幾個,并降下。
而懲罰的數量,“神仆”則表示他也不清楚,有時候“高指數”者只會被分配一到兩罰,反倒是“低指數”者會被分配到五罰乃至更多。不過這種情況很少見,更多時候還是依照著低罪者少罰,高罪者多罰的基本認知來的。
最后就是第三階段了。該階段最為特殊,共有兩種類型。
其一名為“罪已清”,是指“有罪者”在承受完了所有懲罰后,罪孽便算是償還完畢。在這種情況下,若“有罪者”尚且存活,那“神仆”便不可再對其動手了。不過往往被罰之人,在懲罰過后即便還活著,也基本失去行動能力了,若是無人管,可以說是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