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日,在寬敞明亮的政法大學校長辦公室里,李天順和岳華峰并排坐在一起聽幾名官員做新憲法的匯報。
一名官員道:“大帥,按照您的指示,我們已經將原有的大齊律和農耕會的憲法融合在一起,總共分為三章。
第一章是總綱,概括了國家的基本政策。
第二章是百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是國家機構,包括了國家管理機構和職能,比如農耕會委員會,內閣各部門,農耕會軍事委員會等等。
并按照您的要求設計了新的國旗、將軍隊改名為中華軍……”
李天順邊聽著官員的匯報,邊看著手中的文案。
這些文案很厚,足有上百頁。
李天順簡單看了看目錄和簡介,發現他們做的很詳細,基本從法律層面保證了國家未來的體制革新。
又重點看了看自己曾經告訴他們改動和增加的地方,這些都是自己按上一世的法律條文添加的,特別是將違法和犯罪這兩個不同的概念細化。
在以前的大齊律李沒有違法一說,只有犯罪一說,但在后世的法律條款中違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一定是違法。
比如違法的處罰是警告、拘留等,而犯罪的處罰則是拘役、管制、處以罰金、剝奪權利、沒收財產等等。
舉個例子,顛覆國家政權、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罪行就是犯罪,會處以槍決或年限不同的有期徒刑。
而盜竊、恐嚇、打架斗毆則為違法,一般都是以關押為主。
當然,這種關押并不是在牢里什么都不干,要去修路或者是干其它的勞動。
如今李天順正在全國各地大力推廣建設公路、水利、橋梁這些基礎設施,為這些違法犯罪的人提供了良好的去處。
另外就是對未成年犯罪的監護人進行了法律條款的增加。
上一世見過很多熊孩子惹禍的李天順,直接在律法里規定,凡十四歲以下的少年出現犯罪,其監護人將代為受罰。
若是重犯則被關押到十六歲,然后按法律條款進行嚴懲,該殺的殺,判刑的判刑。
在新憲法中,同時對犯罪的懲罰手段也有所增加,李天順借鑒了大齊朝以前的法律,那就是鞭刑。
比如虐待老人、拐騙父女、欺行霸市、地痞流氓這些罪犯除了關押外,還要抽上五到二十不等的鞭子。
想一想在大庭廣眾下,把這些人打得哭爹喊娘就過癮!
至于說婚姻法,則搬招農耕會已經頒發的婚姻法實行。
對于完善官員制度這一塊,則制定了貪污腐敗法,用法律條款來凈化官員隊伍。
為了把經濟和文化事業搞上去,李天順還讓他們制定了商業法,包括對各種文化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等等……
時間不知不覺過去,李天順一邊聽著匯報一邊翻看公文,直到一個時辰后匯報結束,才滿意的點點頭道:
“很好,我暫時沒有什么意見,原則只有一條,以后大家制定法律條款時一定要站在廣大百姓這邊,一切從維護百姓的利益出發。”
聽到李天順這么說,眾人可算是松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