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倒在床上,湯水根沉沉的睡著了。身心疲憊,他從來都沒有這么難堪過。
他夢見了自己,住上了新房子。夢見了兒子,兒媳給他敬酒叫他爸。
夢見了可愛的孫子孫女圍著他,摸他的臉,扯他的胡子。
多么的幸福啊!可惜,夢終究是夢,遲早都是要醒的。
阿珍的父親在派出所見到了阿杰。
阿杰戴著銀手鐲,坐在鐵制椅子上。
他瘦了很多,頭發蓬松,亂糟糟像個雞窩。胡子拉碴,眼睛已經黯淡無光。
張爸站在他面前,惡狠狠的瞪著他。就是這小子打傷了他的女兒。
前面這個人,原本是可以成為他女婿的人,現在,卻成了被告人。
阿杰喉頭動了一下,欲言又止。終于,他鼓起勇氣問道:“那個,伯父,阿珍她怎么樣了?”
“別叫我伯父,我承受不起。”張爸憤怒的說:“你這混蛋小子,怎么能下那么狠的手?她的肋骨都被你踢斷了!現在阿珍還躺在床上起不來,你滿意了嗎?”
“我錯了,求求你們原諒我,給我一次機會!”阿杰痛哭流涕。
“不,你沒那個資格!”張爸根本不想理他。
“那孩子怎么樣了?”阿杰又問道。
一聽到這個,張爸再也忍不住了,對著阿杰的左臉狠狠的扇了一巴掌。
阿杰的左臉迅速紅腫了起來。
后面的警察及時制止張爸:“同志,請注意你的言行舉止!”
張爸憤憤的說:“你還有臉問孩子?孩子被你踢沒了,你開心了?”
阿杰呆住,眼淚奪目而出。他喃喃道:“孩子真的沒有了?我真傻,我被怒火沖昏了頭腦,沒想到阿珍是跟我開玩笑...”
“別解釋了,沒有用的。現在孩子沒有了,你就等著把牢底坐穿吧!”說完張爸轉身離去,他怕忍不住又暴揍阿杰一頓。
阿杰傻眼了。一時的沖動,老婆沒了,孩子也沒了?還得坐幾年的牢?
不,不是這樣的,不能這樣,我要見阿珍,我要出去!
他開始拼命掙扎起來,像是溺水的人。可惜一切都只是徒勞。
時間一晃眼就過了兩個月。
在阿杰羈押了兩個月后,法院審理了此案件。
考慮到他父親一個人在家,交通不方便。法院派出一輛印有“法院”兩字的中巴車,來村里接湯水根。
并用喇叭宣傳此事件,有愿意去的村民可以隨車前往。
住得比較近的,有空閑的,想看熱鬧的,呼啦啦去了滿滿一車人。
按照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在生效判決做出之前,家屬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見面的。
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只有辯護律師持律師證、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專用介紹信等手續才能在看守所見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不公開審理或者涉及商業秘密,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審理。
也就是說,雖然阿杰申請不公開審理,但法院可以公開審理。
除訴訟參與人外,其他人員可以到法庭參加案件審理的旁聽。阿杰的家屬也就是湯水根,可以通過旁聽看到被審理的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