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普林斯卻利用自己的長胳膊和巧妙的站位,短暫地形成一防二的威脅。
喬治外線三分不中,活塞拿籃板,帕楚里亞戰術犯規。
隨后的活塞進攻回合,比盧普斯的傳球出現失誤。
于飛再到前場,決定獨自挑戰一下活塞的防守。
活塞主要讓比盧普斯和于飛對位,論二者的身材,這對位可以說是于飛的錯位。不過,比盧普斯是精通合法上手的防守大閘,而且布朗絕不讓他單獨面對于飛。
普林斯是活塞的外圍防守體系的重要棋子。
他不僅單防能力優秀,而且憑借得天獨厚的身體條件,協防更是厲害。
由于德文·喬治本賽季三分命中率大幅度降低,普林斯在防守他的時候總是有意放空,并臨近于飛的位置,造成“準備包夾”,但從未更進一步,于是給于飛帶來“你猜我包夾不包夾”的困擾。
更重要的是,普林斯堵塞了空間。
于飛的做法是向里德所在的位置運球,然后叫來梅森的擋拆,準備抓奧庫的防守破綻。
活塞則讓大本替代奧庫前來防擋拆,于飛對此的備案則是強行突破,擺脫比盧普斯的防守,利用高度強行繞過大本的封蓋,挑籃得分。
這一攻耗費了22秒。
盡管得分了,但活塞確實把雄鹿防成了他們想看到的模樣。
便秘,就是便秘。
活塞的進攻也便秘,但他們的“多一次傳球”體系保證了基本盤。
像雄鹿這樣圍繞超級巨星的球隊,他們的基本盤在于于飛是否可以串聯球隊,如果活塞用防守阻止了這一點,那么,于飛就不得不單打。
如果于飛開始單打,那更是正中活塞下懷。
他們最喜歡對付的就是無限單打的明星球員。
喬治·卡爾雙手環胸,他看見了于飛的困境。
這讓他更用一種更嚴肅地方式來看待活塞這套打法。
盡管拉里·布朗麾下的活塞與上賽季里克·卡萊爾所帶領的活塞的主力球員都差不多,但防守風格有明顯差異。
在卡爾看來,卡萊爾仍然遵循舊例,用上個時代的防守方式來調教活塞,這依然取得了成功,卻也不是籃網這種大力擁抱聯防的新時代球隊的一合之敵。
布朗則不一樣,作為nba最臭最硬的老教頭,他同樣不接受聯防。
可是不接受聯防,不代表他不會利用聯防合法化帶來的一系列變化。
聯防合法只是讓聯防合法了嗎?不,沒那么簡單。
在nba還不叫nba的時候,聯盟的生存環境惡劣,為了加快比賽節奏,增加得分,不讓觀眾感到無聊,當時的十一支球隊一致決定在比賽中禁止聯防。
這項禁令并不是非常具體。它禁止“靜止的”區域防守,但允許轉換至人對人的防守和當時被稱為“滑動”的區域防守。
盡管它并沒有使比賽變得更好看,但禁止聯防從上世紀40年代末期開始,確立了一種文化倫理觀念,這種觀念持續了幾十年。除了在區域防守和枯燥乏味的籃球比賽之間建立了持久的聯系外,它還將這種策略標記為壓制最佳明星球員的才華和創造力的一種策略。任何可能阻止球迷們觀賞到他們的運動能力和個人技巧的事物都被認為對商業不利。
隨著時間的推移,聯盟對聯防的規定逐漸細致,1966年,聯盟規定“如果明顯球員在防守端處于失位狀態,該球員不能在油漆區停留超過三秒鐘。”(這是防守三秒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