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為人公正清廉,處事從不徇私,從入仕起,就在大理寺里摸爬滾打,一路坐到大理寺卿,經手的案子不知幾何,未有一件處置不公或者冤假錯案,不管是李淵還是李世民,都非常的賞識他。
今兒個,孫伏伽剛到公房坐下,就有書吏將門外缿筩中的東西給他送來。
幾封信件,一張狀紙,孫伏伽先拿起了狀紙,這是涇陽縣的一農戶所遞。
他說自家田地被鄰居侵占了兩分,告到衙門去后,縣府派人去田間查量,最后說鄰居并沒有侵占他的田,是這農戶太多心了。
對于這個結果,農戶不認可,于是再次上告,但涇陽縣府并沒有再次受理。
農戶非常生氣,認為鄰居家的兒子在縣府里當差,所以衙門徇私故意偏袒。
于是,農戶請了個書生,寫了這么一張狀紙,托人送來了大理寺。
孫伏伽看完后,叫進來一人,讓他即刻去涇陽縣親自量一量,看看到底有沒有侵占。
如果真的有,那就將涇陽縣府經手此案之人挨個查辦,如果沒有的話,就將農戶以誣告之罪收監。
孫伏伽將狀紙放下,接著拿起一個信封,里頭折疊著三張紙,挨個攤開看過后,他的眉頭便鎖了起來。
“貞觀十六年三月,太常坊一酒樓,崔志玉進午食,期間與人起嘴角,惱怒之下,令隨行護衛,將與其爭執之人毒打一通,造其重傷身死。”
“貞觀十六年五月,崔志玉出行常樂坊,于街市偶遇一民女,上前調戲不成,將其強擄而去,女子遭其凌辱,后自縊而亡。”
“貞觀十六年七月,崔志玉于平康坊嬉戲,一青女撫完琴,崔志玉不準其走,令其接著演奏,青女不從,崔志玉大怒,當眾毀其十指。”
三張薄紙上,記載的都是崔志玉做過的惡事,而在桌子上,還有六個信封,都跟包裹這三張紙的信封一模一樣。
孫伏伽一一打開,果不其然,里頭所記載的,皆都是崔志玉這些年所做過的惡事。
整整二十一張紙,從貞觀十六年開始,一直到去年貞觀二十年,短短五年間,遭受崔志玉毒害糟蹋之人,竟達到了百人之數。
孫伏伽的手都在微微抖著,他急匆匆起身,一路直接跑到大理寺的卷房。
自貞觀元年開始,全國所有司法案件的卷宗,都在這里頭盛放著。
一頭扎進卷房中,待了整整半日,直到晌午過后,孫伏伽才從里頭出來。
也不知是翻看太多卷宗的緣故,還是因為太過于氣憤,孫伏伽的眼睛都有些紅。
他回到公房,將記錄著崔志玉所做惡事的二十一張紙一一疊起來,然后,面色突變的猶豫復雜。
查不查呢,查,得罪崔家,不查,違背良心。
蹉跎許久,孫伏伽整理好衣服,向著皇宮而去。
此時,李世民正埋首于堆積如山的奏折中,孫伏伽輕步進來。
“臣,大理寺卿孫伏伽,參見陛下。”
李世民頭抬也不抬,“何事?”
“回陛下,今日大理寺缿筩中,有人檢舉殿中御史崔仁師之四子崔志玉。”
“其從貞觀十六年起,犯下惡事百件,大理寺是否該查探,臣請陛下所決斷。”
說著,孫伏伽遞上信件。
李世民一一看過后,怒不可遏道,“孫卿,此上所載,可都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