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的庭審還沒開始,雙方就對離婚案的審理地點開始了又一次的爭奪!
維克多董事長的律師以當事人雙方當初是在華夏辦理結婚的理由,申請到華夏去審理此次離婚案。
而幫黃淑賢主打離婚案的ashurst國際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則提出,當初雙方辦理的結婚儀式的地點是在明珠市內英國租界的教堂,所以這次離婚案應該在倫敦審理。
法官在接受了雙方的請求后經過討論決定,最終同意了黃淑賢的請求,在倫敦審理這場離婚案。
“耶!只要這個案子在倫敦審理我們就贏了一半兒了!”賈磊高興的說,屋里其他人也都很高興。
畢竟離婚案在倫敦審理就代表小猶太的奶奶可以分得一半的財產,畢竟全世界許多富豪都栽在倫敦審理的離婚案上了。
英國人說如果在倫敦離兩次婚就如同遭遇了洪水一般,會變得一窮二白、財產大幅縮水的。
畢竟世界上大部分的天價離婚案都出在倫敦,這里可是離婚圣地!
1993年1月11日
這場萬眾矚目的離婚案終于開庭了,在法庭上原被告雙方都使出渾身解數據理力爭,都希望法官能站在自己這邊。
要知道在y國關于離婚的直接條款是很少的,離婚案的最終判決主要是靠法官的態度。
維克多董事長的律師為了讓他免除刑事處罰,一開庭就先聲奪人。
“尊敬的法官閣下,雖然y國法律遵守的是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規定有配偶者不得再次結婚。但英國法院也同時承認在境外締結的重婚,符合境外重婚的前提是對方屬于一夫多妻制國家。維克多董事長和安娜夫人結婚時華夏正處于中華民國時期,當時在華夏一夫多妻制是合法的。也就是說我當事人并沒有觸犯重婚罪!”本·蘭德律師主張說。
“本庭支持被告方律師的論點,判定被告的重婚行為并沒有觸犯y國的重婚罪!”法官點頭說。
之所以y國婚姻法里會有這條坑爹的法律,根子還在港島!
看過港劇的人都知道,港島電視劇里凡是涉及豪門內斗的情節都有許多的太太和姨太太。這個情節在內地人看來有點夸張,可事實上這卻是真實合法的。
1898年清政府與y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條約把港島出租了給了英國政府99年。而在條約中就包含了符合雙方國情共同制定的法律,而在清朝一夫多妻制是合法的。
所以在港島出租給y國的這99年里,港島仍然處于大清王朝的法律框架下,神奇的保留了一夫多妻的法律制度。
也就是說港島在1997年前一夫多妻制還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