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說》是王荊公著作中很有名的一種,也是爭議很大的一部書。荊公本人對撰寫此書有很大抱負,他在《進字說表》中說:“人聲為言,述以為字。字雖人之所制,本實出于自然。”又作詩《進字說二首》云:“正名百物自軒轅,野老何知強討論?”意思是字的筆畫之間乃天地自然之顯現,他想通過解釋文字來“正名百物”,這顯然是繼承了孔子“必也正名乎”之精神,來表達政治和文化方面的理念。其親友對此書評價很高,如荊公之婿蔡卞言:“晚以所學考字畫奇耦橫直,深造天地陰陽造化之理,著《字說》,包括萬象,與《易》相表里。”這個話深得荊公著書的精神。
《字說》成書以后,沒有立于學官,但在學者間廣為流傳,在學校中也迅速得到重視,至北宋末期,批注頗多,而當時斥《字說》穿鑿者亦復不少,尤以蘇軾為甚。新學廢罷,《字說》及相關著作亦湮滅不可復見,惟有零星引語傳世。近代以來學者們有多種輯佚本,這次整理即綜合諸本而成,并摒棄了一些牽強附會的條目。
同:
彼亦一是非也,此亦一是非也,物之所以不同。冂一口,則是非同矣。
童:
始生而蒙,信本立矣;方起而穉,仁端見矣。
籠:
從竹從龍,內虛而有節,所以籠物,雖若龍者,亦可籠焉。
聰:
于事則聽,思聰于道,則聰忽矣。
蔥:
疏關節,達氣液,忽也。所謂蔥珩,其色如此。繱亦如此。
洪:
洪則水共而大。《洪范》所謂洪者,五行也,亦共而大。
紅紫:
紅,以白入赤也。火革金,以工器成焉,凡色,以系染也。紫,以赤入黑也。赤與萬物相見,黑復而辨于物,為此而已。夫有彼也,乃有此也。道所貴,故在系上。工者事也,此者德也。
鴻鴈:
大曰鴻,小曰鴈,所居未嘗有正,可謂反矣。然而大夫贄此者,以知去就為義,小者隨時,如此而已。乃若大者隨時,則能以其智興事造業矣。鴻,從水,言智;工,言業,故又訓大。《易》曰:“隨時之義大矣哉!”若大夫者,不能充也。
空:
無土以為穴,則空無相;無工以空之,則空無作。無相無作,則空名不立。
倥侗:
真空者,離人焉,倥異于是,特中無所有耳。大同者,離人焉,侗異于是,特不能為異耳。
公:
公雖尊位,亦事人,亦事事。
豐:
用豆之時。
終:
無時也,無物也,則無終始。
崇高:
高言事,崇指物陰陽。
中:
中通上下,得中,則制命焉。
忠:
有中心,有外心。所謂忠者,中心也。
沖:
沖氣以天一為主,故從水;天地之中也,故從中。又水平而中,不盈而平者,沖也。
熊羆:
熊,強毅有所堪能,而可以其物火之。羆亦熊類,而又強焉,然可網也。
冬:
春徂夏為天出而之人,秋徂冬為人反而之天。
松柏:
松華猶槐也,而實亦玄。然華以春,非公所以事上之道。柏視松也,猶伯視公,伯用詘所執躬圭者以此,公用直所執桓圭者以此。
訟:
訟者,言之于公。
穜:
物生必蒙,故從童。艸木亦或種之,然必穜而生之者,禾也,故從禾。
追:
追,所追者止,能追者辵而從之。
蜘蛛:
設一面之網,物觸而后誅之。蜘蛛,義者也。
犧牲:
殘而殺之,和所以制物;完而生之,義所以物始。
羲和:
斂仁氣以為羲,散義氣以為和。日出之氣為羲,羲者,陽也;利物之謂和,和者,陰也。
戲:
自人道言之,交則用豆,辨則用戈,慮而后動,不可戲也,戲實生患。自道言之,無人焉用豆,無我焉用戈,無我無人,何慮之有?用戈用豆,以一致為百慮,特戲事耳。戲非正事,故又為于戲、傾戲之字。
虧壞:
懷乃所以壞,聲雐、氣于,皆虧之道。危,毀也,壞亦毀焉;圯,毀也,虧亦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