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統籌戰區各軍種的政治教育、戰時動員和軍民融合,管理聯合作戰中的獎懲、宣傳和心理戰事務。
下轄部門:
1.組織處(50人):管理戰區聯合作戰中的組織建設(如跨軍種聯合指揮部的委員會),統籌戰時動員,監督各軍種部隊落實戰區司令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原則。
2.宣傳處(50人):制定聯合作戰宣傳策略,管控戰時輿論(如對外發布戰報、對內鼓舞士氣);組織心理戰行動(如通過廣播、無人機傳單瓦解敵方士氣);管理戰區媒體資源和網絡輿情。
3.干部處(50人):統籌戰區跨軍種軍官的選拔、任免與考核;戰時實施特殊人才調配(如緊急抽調精通信息戰的軍官);管理戰區聯合指揮崗位的資格認證。
4.保衛處(50人):負責戰區聯合作戰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如反間諜、防泄密);協調戰時戰場紀律監督與敵后反滲透行動;管理軍事司法協作(如戰時違紀案件調查)。
5.軍民融合處(50人):推動戰區與地方政府、企業的協同(如動員民用船只參與渡海運輸);協調戰時群眾疏散、物資征用等民事行動;管理擁軍優屬政策落實。
6.文化工作處(50人):組織戰區部隊的文化活動(如戰地文藝演出、教育基地建設);通過文化產品(電影、書籍)強化軍隊榮譽感;管理軍隊博物館、紀念館等文化設施。
7.群眾工作處(50人):開展戰區駐地軍民共建活動(如扶貧、救災);戰時協調地方支援(如醫療隊、志愿者服務);處理涉軍信訪與軍民糾紛。
8.戰時動員處(50人):制定戰區軍民聯合動員預案(如預備役人員快速征召);組織戰時愛國主義教育,確保部隊士氣高昂;管理戰俘政策與敵方投降人員的政治處置。
9.心理戰與法律戰中心(50人):策劃對敵心理攻勢(如無人機投送勸降傳單);研究國際法規則,為軍事行動提供法理依據(如證明作戰合法性);應對敵方輿論抹黑,維護我軍國際形象。
10.軍種政治工作聯絡組(50人):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聯勤保障部隊軍種政治工作部派代表常駐聯合政治工作部,確保政策統一執行。
11.聯合政治工作指揮平臺(50人):通過信息化系統實時監控各軍種政治工作動態,確保聯合作戰中的思想一致。如利用大數據分析官兵思想傾向,針對性開展心理疏導。
三、軍種代表機構(250人)
作為各軍種在戰區機關的聯絡單位,負責本軍種部隊與戰區聯合作戰指揮的對接,確保軍種能力融入聯合行動。
下轄部門:
1.陸軍局(50人)
2.海軍局(50人)
3.空軍局(50人)
4.火箭軍局(50人)
5.戰略支援局(50人)
四、聯勤保障部(400人)
統一調配戰區內各軍種的物資(彈藥、油料、醫療等)、運輸和維修資源,管理戰區聯勤保障中心,實現“一站式”后勤支援。
下轄部門:
1.財務處(50人):負責戰區聯勤保障的經費預算、分配與審計,監督軍費使用合規性。
2.軍需能源處(50人):統籌被裝、食品、油料等物資的儲備與供應;管理戰備倉庫和野戰能源保障設施。
3.衛勤處(50人):組織戰時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和藥品器材調配;協調戰區軍隊醫院和野戰醫療隊。
4.運輸投送處(50人):規劃戰區內陸、海、空運輸網絡;協調軍事運輸力量(如軍用鐵路、運輸機、運輸艦)。
5.軍事設施建設處(50人):負責戰區內軍事基地、營房、機場、港口等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6.采購供應處(50人):統一管理軍民融合采購,優化供應鏈效率;對接地方企業保障戰時物資需求。
7.聯合保障指揮中心(50人):戰時協調各軍種后勤需求,動態調整保障優先級;對接戰區聯合作戰指揮機構。
8.軍民融合辦公室(50人):推動地方資源與軍隊后勤體系的銜接(如動員民用運輸力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