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你對跟蹤調查有了解嗎?我大學時期學的是古典文學,對這方面沒什么經驗啊。”
愛德華微微一笑,自認為很帥氣地刮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這方面,我比較拿手,畢竟最開始,我是干私家偵探出身的,后來實在是吃不起飯了,就來當殺手了。”
馬克吐溫點了點頭。
“要不是生活所迫,誰會愿意當殺手呢,你當初大學學的什么專業啊?”
愛德華害羞的笑了笑。
“我啊!”
他的臉蹭的一下就紅了起來
“我當時瘋狂迷戀維塔斯,大學專業學的是美聲。”
“噗嗤。”
馬克吐溫也笑出了聲來。
“咱們兩個說半天,一個文藝青年,一個藝術生,跑到華國當殺手來了?”
愛德華擺了擺手。
“華國文化我并不熟悉,但是我知道一個成語,叫投筆從戎,說的應該就是我們吧?”
馬克吐溫很認真地想了想。
“說對也對,說不對也不對,我也不太理解。”
“出發吧!”
兩個人閑扯了一會,把衣服穿好,準備出門。
時間已經很晚了,郵輪上依舊燈火通明。
除了郵輪的甲板,其他地方依舊人來人往,一層的大廳已經沒有了歌舞表演,燈光打得很暗,是那種暗紫色,接近藍色的光線。
舞臺上是一個在江浙滬一帶吃的很開的新生代樂隊。
他們曲風平緩,沒有重金屬元素,歌曲的歌詞很動人,大多數是些關于懷念和愛情的元素。
隊長是個很有名的上海詞作人,嗓音溫潤,同時兼著樂隊的主唱和吉他手。
舞臺下方的人群一邊安靜地聽著音樂,一邊小聲地攀談,很給樂隊面子。
馬克吐溫和愛德華隨便找了個位置坐下。
馬克吐溫搖頭晃腦的聽著音樂,一臉得享受。
愛德華則是面無表情。
“玩搖滾還是得玩朋克,那才有激情嘛,這小曲子,沒啥意思。”
愛德華點了瓶伏特加,對一旁的馬克吐溫說道。
“我感覺還不錯,有股子民謠的味道。”
“這就是民謠!”
一個清脆的女聲響起。
愛德華二人回頭一看,就看見一個身穿水手服的長腿美女站在他們兩個身后。
“這位美女,一個人?”
馬克吐溫眨著他那雙明亮的藍色大眼睛,友善的看向女人。
女人點了點頭。
“你們是哪里人啊?不像華國人。”
“我們兩個來自俄羅斯。”
“戰斗民族啊!可以可以,你們兩個的長相確實很南斯拉夫。”
“美女,你是喜歡民謠樂還是喜歡朋克啊。”
愛德華給女人點了杯酒。
女人微笑著,露出了八顆潔白的牙齒。
“我都喜歡!”
她笑的很燦爛,愛德華感覺自己的魂魄都快被女人勾走了。
“朋克音樂的曲子律動是我喜歡的,民謠樂那深入人心的歌詞也是我喜歡的,這兩種音樂只能說是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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