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無論是舞廳也罷,還是卡拉ok也好,都是沒有駐唱歌手的。
一直出現了酒吧之后,才會有駐唱歌手,有很多知名歌星,都是從酒吧駐唱出來的。
“我們需要,經理不知道,你先跟我來這邊。”
唐墨帶著丁昌,來到了黑虎這邊。
“虎哥,我給你介紹一下,他叫丁昌,是一個唱歌的,如果現在咱們的營業額想要提升上去,必須有一個歌手。”
一旁的丁昌,聽到唐墨這么說,不由的有點懵。
因為他根本就不認識唐墨,為何唐墨能直接說出他的名字呢?
“咱們卡拉ok需要嗎?”
“當然需要了,你想一下,卡拉ok是什么地方?而且他是唱搖滾的,到時候顧客來了,他唱的搖滾一起來會帶動整個卡拉ok的氣氛,大家的消費也會多起來。”
唐墨很是認真的解釋著,他不僅認識丁昌,還知道丁昌是唱搖滾的。
丁昌站在一旁,有點摸不著頭腦,難道說眼前的這個人,之前聽過自己的搖滾嗎?
黑虎點點頭,他覺得唐墨說的還是正確的。
“你先給我們唱一首怎樣?”
黑虎扔出這么一句話。
“你就把你那首青春道路給唱一下。”
唐墨指著丁昌,很是開心的表情。
青春道路這首歌名字看上去很一般,但是在未來的日子里,流傳度是非常高的。
“大哥,你怎么知道青春道路這首歌的?這是我自己原創的歌曲,我還沒有當眾唱過呢?”
丁昌更加懵逼,眼前的這個人,為何這么神?
自己的原創歌曲,對方竟然都能知道,難道說他是算命的嗎?
唐墨知道自己有點小激動了,遇到一個知名歌星,怎么能夠不激動呢?
要知道,未來想要找丁昌做代言人,費用可是上千萬的,他現在就是要想辦法把丁昌給簽了。
畢竟這個年代,娛樂公司少的可憐。
這些知名的歌手,為了養活自己,只能在地鐵或者酒吧里駐唱。
關鍵是費用也不高,他們都是一點點熬出來的,如果給他們發一定的工資,他們絕對會簽約的。
“我是個算命的,能看出來你寫了什么,咱們先不要說這些,你先把青春道路唱一遍。”
“好的大哥,我現在給你們唱一下。”
丁昌拿下背上的吉他,坐在椅子上,開始邊彈邊唱。
熟悉的權利再一次回蕩在唐墨的耳中,無數次自己開車的時候,都是放著丁昌的這首青春道路,回憶著自己曾經青春的過往。
“那些年錯過的青春,飛逝在歲月的傷痕中。”
“你我二人的情愫,終究遺落在過往中。”
丁昌唱的很投入,這是他早期的原創作品,沒有后期的成熟,但卻多了一些青春的青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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