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百世猶可復仇
對于復仇的時間,我們常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而公羊學派則認為“雖百世可也”。春秋時期,齊襄公荒淫無道,與妹妹文姜私通,殺害了妹夫魯桓公。
但齊國先祖齊哀公也曾被其他國家的先祖陷害而死。過了90年后,秦襄公滅晉國,報了90年前的仇,這一行為被《公羊傳》稱為“大義”。
漢武帝討伐匈奴時,也曾引用“春秋大義”,下詔說:“高皇帝有白登之圍,呂后有冒頓之辱。”意思是,為了報高祖白登之圍和呂后被冒頓羞辱之仇,這是正義之舉。歷史中某些國家不僅犯下罄竹難書的罪行,而且毫無歉意,因此復仇解恨,合乎大義。所以,雖百世猶可復仇。
乍一聽,“百世猶可復仇”似乎是對血腥仇殺的一種近乎歇斯底里的推崇,但實質上,這是《公羊傳》對正義和秩序的一種追求方式。
其三,復仇不除害
我們常說“冤冤相報何時了”,那么公羊學派豈不是鼓勵仇殺?其實并非如此。公羊學派對復仇有著嚴格限制和規范。
首先,公羊學派強調復仇的正義性。《公羊傳》中說:“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父親無辜被殺,兒子報仇是可以的;父親有罪被殺,兒子報仇則會導致冤冤相報,沒有盡頭,是不被允許的。這就是堅持復仇必須以正義為前提。
其次,如果侵略者以此為借口試圖死灰復燃,則是不合法的。這與公羊學派對社會秩序的追求是一致的。《公羊傳》還明確提出“復仇不除害”,即復仇的對象只能限于仇人本身,不能擴大報復對象,不能趕盡殺絕。復仇的主體也只能是被害者的兒子,朋友可以幫忙,但不能搶在復仇者前面。孔子也曾說:“不為主人能,則執兵而陪其后。”
最后,《公羊傳》尤為強調,實施這種復仇必須是在“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的狀態下,即社會秩序混亂、正義不能伸張時,才鼓勵用極端手段討回公道,給予有罪行的人應有的懲罰。但如果社會秩序正常,有天子在,則應遵循正當途徑伸張正義,不得實施這種復仇行為。
正是對復仇制定了種種規范,防范了復仇的擴大化和過度化。因此,公羊學派所提倡的復仇并不是極端,而是血性,這就是中國人講究的“恩怨分明”。
其四,臣可向君復仇
《公羊傳》復仇論中最為特異之處,就是主張臣可向君復仇。《公羊傳》所主張的君臣關系其實是雙向的,因為它秉持一種“君臣以義合”的觀念。
如今,越來越多的領導和企業喜歡以感恩論調打壓員工,卻又覺得員工沒有良心。孟子曾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
”君臣關系以及領導和下屬的關系,都是以義相結合的。既然能結成,當然也可以解除。如果君不義,君臣關系就解除了。
臣子有仇怨,即可向君尋仇,這意味著賦予了臣子在某種情況下合法弒君的權利。
如果君無罪而殺臣,那就是無道昏君,殺這樣的無道昏君不僅不算弒君,甚至是為民除害。孟子也曾說:“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放到現實中,如果公司傷害了員工,員工報復反擊自然是合情合理的,不需要理會所謂的道德綁架。
公羊學派的衰亡
縱觀公羊學派的發展,東漢滅亡以后,官僚階級進一步固化,最終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
此時,公羊學派所推崇的大復仇思想就顯得比較礙眼了。當權者希望底層百姓能夠恭順地被統治,而公羊學派的思想則顯得過于激進,難以被接受。
因此,公羊學派逐漸被拋棄,轉而推崇孔子原有的“仁”和“禮”,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來維護階級統治。公羊學派自然就衰亡了,成為了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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