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相關的兩句話,讓祝忠一愣一愣的,手卻不由自主一顫,遲疑片刻還是把短劍遞過去。
短劍很精致,劍身僅有不到三十公分的樣子,冷芒綻放,寒氣逼人,石興亮手里的三棱軍刺估計能一劍砍斷十來根。
劍柄短小,布滿淡黃色的花紋,既精美不硌手又有很好的防滑防脫手功能,可惜即便是楊雨燕的小手,也僅能勉強握住。
這把劍明顯是給小孩子用的,但也不是凡品。
楊雨燕翻來覆去看了半晌,冷聲道:“劍鞘!”
祝忠摸不透她的意思,只得從懷中掏出劍鞘,淡黃色的劍鞘不知是什么材質,還帶有淡淡清香。
楊雨燕收劍入鞘,打量幾眼劍鞘上猶如繁星的細碎寶石,隨手收入懷中,再度捏起一片牛肉送入口中,狹長的鳳目微微瞇起,顯然心情不錯。
祝忠張了張嘴,卻沒敢開口把那柄短劍討要回來。
這時王俊和和曹文耀并肩走過來,身后的牧民端著托盤,上面放滿紅酒杯子。
王俊和笑著道:“歡迎老鄉前來作客,能讓我一盡地主之誼,恰好這里有來自西洲的老鄉,帶來上好的紅酒,敬各位一杯!”
楊雨燕優雅的站起身,纖長白嫩的手指輕輕端起一杯紅酒,送到鼻端輕嗅:“一九八二年的拉菲,確實是好酒,不過我更喜歡羅曼尼康帝!”
曹文耀笑著伸出大拇指:“不錯!如果說拉菲是小家碧玉的話,羅曼尼康帝才是金枝玉葉,看來小姐是有品位的人!”
王俊和舉起酒杯大笑道:“他鄉遇故知,亦是人生一大快事,干杯!”
楊雨燕卻隨手把酒杯遞給祝忠:“我不喜歡這種酒,賞你了!”
祝忠接過酒杯,仰起脖子一口飲盡,把酒杯丟在托盤上,看的曹文耀一愣一愣的。
王俊和尷尬一笑:“不知道小姐喜好,倒是我冒昧了!”
楊雨燕淡然一笑:“但行好事,莫問前程,心意我領了!”
曹文耀笑著圓場:“小姐一行人騎馬旅游,也算獨樹一幟,像我們騎上兩個小時馬,就感覺腿都不是自己的。”
的確,騎馬馳騁在大草原上旅游,聽起來很浪漫,但是過程卻不是那么美好。
首先你得能承受住長時間騎馬帶來的痛苦和顛簸,比如古代的騎兵,基本都是羅圈腿,就是長時間騎馬帶來的身體變化。
其次就是騎馬過程中的風吹日曬雨淋,騎上一天馬,絕對是蓬頭垢面,要多難看就有多難看。
最后就是孤獨,坐在車上可以睡覺可以玩手機可以聊天,但是騎馬,開口說話灌一肚子冷風,睡覺會摔下來,看手機會晃瞎眼睛,只有悶著頭趕路,捎帶瞟兩眼周圍的景色。
這也就是楊雨燕和石興亮修煉出真氣,否則讓他們騎馬趕路走上幾天幾夜,不死也得丟半條命!
至于祝忠和四名親衛,這種不及黑鱗馬百分之一的普通馬匹,純粹是累贅,還得小心別把馬給累垮,如果不是楊雨燕逼著,他們寧愿用兩條腿跟著跑。
楊雨燕神情寡淡,哪怕身在異國他鄉,依然猶如女王般,對這些外人不假顏色。
就在這時,王俊和的手機響起來,他拿起來看了一下,隨手掐掉還沒放回去,手機又執著的鳴響著。
王俊和嘆了口氣,接起來順手按下免提,聽筒里傳來一個男人夸張的聲音:“親愛的俊,難道你就這么討厭我!”
旁邊一個本地人快速翻譯起來,因為王俊和不懂任何外語,即便在澳洲生活半年,依然離不開翻譯。
王俊和露出厭惡的神色:“威爾遜!我是不會和你賭斗的,那片草場我也不會讓給你的!”
“噢!那太遺憾啦!那我可不敢保證,或者有野狗群會攻擊那片牧場!”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