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埋下國恨,家仇自然淡去許多,李桃歌本打算精心謀劃一番,利用廟堂里的小伎倆,將薛四巧妙殺死,如今細細想來,那些欺辱和拳腳,比起寡婦村的凄涼,不值一提。
李桃歌本就大度,否則也不會自告奮勇去倒夜壺,說他不知上進也好,說他胸無大志也罷,反正經歷了三千里流放和西疆生涯,整個人蛻變了一些,知道了何為家,何為國。
有了夜巡寡婦村這一幕,李桃歌志向略有轉變,他覺得身為大寧邊軍一員,總要去做點什么。殺仇寇,驅蠻夷?暫且沒那份能耐,不如做好眼前事。
練槍。
得勝亭的“勝”字筆意,當時臨摹的有模有樣,若不是牛井打擾,或許能領悟字中真諦。可回來拿起木槍,依舊不得要領,生澀凝滯,氣勁淤堵,好不容易掠出像模像樣的一槍,宛如東施效顰,軟綿綿的無章法可言。
宰雞都夠嗆,更別提殺敵。
李桃歌苦苦思索,腦中回憶起勝字精要,那一筆如曇花一現,越想越不對味。
殊不知,那是遭受多年屈辱后的揚眉吐氣的一筆,當年用槍寫字的人,如今也未必能用得出來。
擅長破壞好事的牛井邁著大步闖入營房,手里拎著半只烤好的野兔,人未至,香氣先行。
甩給李桃歌一只兔腿,牛井憨臉洋溢著亢奮說道:“烈字營的家伙獵了一只野兔,我給買來了,特意去伙房讓廚子烤好,你嘗嘗味道咋樣。”
對于常用鼾聲將他喚醒的炕頭兄弟,李桃歌也不客氣,咬了一口,肉汁四溢。
邊軍餉銀不多,經過層層剝扣,一個月到手不足二兩,吃肉喝酒自然成了奢侈。再說西陲多草地多沙地,牛羊眾多,入了冬,兔子倒是稀罕,俗話說物以稀為貴,這兔子肯定不便宜。
李桃歌不經意問道:“味道不錯,多少錢買的?”
牛井張開布滿油膩的大手,憨呼呼說道:“五百文。”
為了給青姨省錢,李桃歌常常和商販磨嘴皮子,了解坊市行情,驚愕道:“一只兔子要五百文?我記得前些天遇到一只剝了皮的才幾十文,同是鎮魂大營里的袍澤,太黑心了吧。”
千文一兩銀子,五百文錢,等于他們小半月餉銀,邊塞喝風飲雪賺來的賣命錢,一個月只夠買兩只野兔,叫李摳門怎能不肉痛。
牛井用袖口蹭了一下嘴邊油漬,樂呵道:“好幾天沒沾葷腥了,饞,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見了肉,腿跟拴了繩子一樣,走不動道。再說市面上又不是天天有,隔三差五碰不到一只,遇到這么肥的兔子,咋也要弄到手,不貴,真不貴!”
李桃歌搖了搖頭,癟嘴道:“我要是他們啊,從市面買幾對兔子,六十日生一窩,專門賺你的錢。”
牛井嘿嘿笑道:“管誰賺誰的錢呢,先解饞再說。”
李桃歌嘆了口氣,佩服地主家少爺豪氣。
牛井來自距離鎮魂關最近的沙洲,家里富裕,有幾十畝地,幾十頭牛羊,從小大手大腳慣了,哥哥經商,嫂子在二老膝下伺候,不用他去孝敬。之所以把這寶貝疙瘩放到邊軍,一是無法管教,二是有個好聽名分,大寧重文輕武,家里再富,也不如落魄一秀才,可惜牛井對于讀書實在沒有天分,只能放到邊軍熬個資歷,過幾年使點銀子,送入安西都護府效力,再熬個都統校尉,老牛家等于是祖墳冒了青煙。
兄弟倆吃完整只野兔,牛井拍拍比婦人還碩大的屁股,拎起遭到無數袍澤唾棄的糞叉,嚷嚷道:“昨夜又鬧狐妖了,兩個村子總共丟了四頭羊三頭牛,孟頭說再任狐妖鬧下去,百姓們就得喝西北風,于是報到將軍那里,上午下的軍令,四營加派人手,勢要把狐妖抓到,要不然別回營,去冰天雪地里睡覺。”
聽到狐妖一夜之間吃了那么多牲畜,李桃歌驚愕道:“一晚吃了四頭羊,三頭牛,乖乖,這是豬妖還是狐妖?”
牛井舔舐唇邊遺留的油漬,怪笑道:“管它啥妖,抓來烤了不就完事了。”
李桃歌深知這傻牛兄弟奇葩,可沒想到奇葩到如此程度,愣了一下,說道:“沒聽孟頭說么,狐妖是千嬌百媚的大美人,兄弟們都想弄回來當老婆,你要……烤了吃?”
牛井挺起胸膛,理所當然說道:“不烤了吃,難道留下來下崽兒?狗肉吃過,狼肉也吃過,就是不知道這狐肉啥滋味,柴的還是嫩的,酸的還是香的。老人說狐貍是騷的,不能吃,我琢磨著,再騷也沒孟頭騷,天天抱著那本破書,都不肯給咱們看一眼。”
民以食為天,指的就是牛井這號莽夫,對他而言,漂亮女人不如一鍋羊肉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