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岳城逗留一夜之后,李桃歌踏著朝陽東行。
東岳軍里的爭斗,暫時先不去理會,即便把鹿賀幾人都免職,其實也無所謂,李家的根基在瑯琊,只要自己有錢有人有地盤,天王老子又怎樣,就如同今日之張燕云,不僅朝廷要看他眼色,東花和大周都要小心提防。
精兵十萬,神鬼作揖。
如今頭等大事,就是豢養將士。
募兵,練兵,養兵,縱然湊不出一支十八騎,怎么也要弄出十騎八騎,震懾宵小,使那些不軌之人難生壞心。
迎著東方初陽狂奔百里,累的李大棍光扭屁股,若是能口吐人言,約莫會飆出幾句臟話。
李桃歌摸著老伙計鬃毛,說道:“一年多沒撒歡,光長膘不長本事,才百里而已,就扭屁股不干了?牛井那匹瘸馬,至少日行二百里,你四肢健全,毛亮皮潤,沒一匹瘸馬雄健,害臊不害臊?況且平時吃的都是精糧,炒豆子都要挑著吃,簡直白白糟蹋糧食,李大棍,丑話說到前頭,以后再嬌氣,把你塞進公馬群里。”
李大棍像是沒聽懂,低頭緩慢前行。
趙茯苓說道:“聽侯府的馬夫說,養牲口要恩威并施,千萬不可嬌慣,養的越是精細,反而會寵出壞脾氣,要不放入軍中,經過軍卒一頓蹂躪,或許就好了呢。”
李大棍呲出大牙,一陣馬嘶。
翹了翹肥碩屁股,險些把黑皮丫頭掀落馬背。
大概意思是要你來多舌?!
李桃歌笑道:“養馬不同于養士,需要交心比心,想要它乖巧,沒那么麻煩,回去之后,騸了即可。”
李大棍瞪圓大眼,哪敢再偷懶,四蹄翻飛,在土地刨出一股煙龍。
李桃歌歸心似箭,日夜兼程趕路,兩個時辰一歇,終于在第二天正午進入瑯琊郡內。
聞到熟悉的花木香氣,馬蹄放緩。
悠閑觀景,安靜怡然。
李桃歌出生在燕尾村,對瑯琊按理說沒啥情分,可當他踏足這片祖先耕耘的泥土,莫名生出親近意味,朦朧中,依稀能看見一些畫卷,李家先輩開墾荒田,大旱年間舉族跪在神廟前求雨,高中后族人夾道相迎。
一幕幕,似曾相識。
他的體內,不止有白澤血脈,更有李氏五百年傳承。
“咦?那人的馬好神駿,至少要五兩銀子。”
“屁!五兩銀子你知道有多少嗎?能買一百匹這樣的馬了!”
“瞎扯,我跟我爹去過馬市,二十兩的馬都沒這么好看。”
“沒見過世面,二十兩的馬,得有兩層樓高,有本事你給我五兩,我給你買!”
“我都沒見過銀子長啥樣,去哪兒給你五兩。”
路邊傳來稚嫩討論聲。
幾名十來歲的半大小子趴在土坡,正對著兩匹坐騎評頭論足,一個個灰頭土臉,穿著打有補丁的布衣,常年在外面瘋玩,已看不出原來顏色。
李桃歌勒馬停駐,笑道:“你們是瑯琊郡人嗎?”
“對!”
身體最壯實的孩童站起身,拍起胸脯喊道:“我們祖宗八代都是瑯琊人,我姓丁,他姓楊,那個最瘦長的像泥鰍一樣的姓韓,還有一個在地里拉屎的姓竇!”
姓楊的孩童問道:“大哥,你的馬幾錢買的?”
李桃歌想了想,答道:“沒花錢,別人送的。”
這個答案又令兩名孩童爭論不休。
窮苦人家的孩子,膽大妄為,骨子里都有股野性,并不像京城里的官宦子孫那般拘謹,好聽些叫率性灑脫,難聽些叫不知天高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