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盧炳威躺在天臺的簡易帳篷里,睜開雙眼,看到東方一抹魚肚白,驅散了漫漫長夜的黑暗。
“天……亮了。”
他沉眠一夜后醒來,有塵封的記憶在腦海里泛起。
他不由自主地,習慣性在胸口默默的劃了個古怪的結印手勢:“贊美太陽。”
是的,他贊美太陽,而非贊美大部分超凡者們信仰的“列陣子”。
這世界一切都會變,世事無常,人心難測。
但唯有太陽永恒。
不論風霜雪雨還是電閃雷鳴,每一天的早晨,太陽都會照常升起。
朝生暮落,周而復始,從不間斷。
太陽,就是永恒的信仰。
晨曦教會的信徒,每日六點都要做早禱。
——也就是對著東方初生的太陽祈禱,沐浴在晨曦中,感受光明的照耀。
謂之曰,一日之計在于晨。
在祈禱聲里,親眼見證東曦初生,開天辟地似的,撕開那黎明前最深的黑暗,是每一位晨曦教徒心中,最神圣的事情。
就連偉大的天文會初代會長、賢者之祖梅西耶,都曾說過,太陽是人世延續之根本。
他的話一直被印在晨曦教會圣經《日字卷》的首頁,也是晨曦教會成為后末世時代三大教會之一不可或缺的推動力。
只不過晨曦教徒稍微有點極端,他們認為沒有看過初生的東曦,擊碎黑暗的人,太過怠惰,注定要渡過一個相對失敗的人生。
這不可取,但是他們一直以來都是這么認為。
沒辦法,個人有個人的信仰,不可撼動,無人可以動搖這群虔誠又固執的朝圣者。
——當然,對于盧炳威而言,這些都是過去的人生了。
正如《日字卷》中所記載的一般,“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他就是被棄的那個人。
盧炳威很清楚,如今的自己,如果膽敢再次出現在某座晨曦大廳,一定會被當做邪惡的異教徒給趕上火刑架。
因為在當年被一伙密教邪徒偷襲的遭遇戰中,他為了活命,親手殺死了那位將他撫養長大的老牧師,向密教的成員搖尾乞憐,才得以茍活。
而他自己,當然也被上了通緝令,所以在那之后,他再也不敢以真名示人。
“可是,憑什么我就要死?”
“我想活而已,我有什么錯?”
“什么狗屁的救世主!當我真的需要被拯救時,你,又在哪兒?”
盧炳威對著初生的朝陽,狠狠地吐了口唾沫。
帶著些黃色膿痰的唾沫飛出去兩三米,于半空中墮落,砸在地面上摔得尸骨無存。
帳篷里,擺在地上的有三塊新鮮的白色侵蝕結晶,兩塊9級,一塊10級。
他站了起來,戴上了頭盔,穿好了灰色迷彩服。
摸了摸手中的一個紫色蜘蛛印記,盧炳威臉上呈現出一抹厲色。
這個是“奴隸烙印”,只有高階的異種,至少是伯爵以上,才能施展烙印。
被施展烙印的人,自然就是對方的奴隸。
不過,這個奴隸并不是他自己。
盧炳威手里這個奴隸烙印,來自于他殺死的一個被異種擄走后,被虐待成奴隸的可憐家伙。
從對方口中得知,廢土上逃進來一位黑寡婦伯爵的小女兒,對方是奉伯爵的命令,前來尋找這位幼年黑寡婦,將她帶回荒原的。
異種伯爵是三階以上的精英怪物,可能是‘無瑕’級別。
而它的子嗣,自然最多也只是“無瑕”品級,或許只是‘優異’的藍名怪也不一定。
而她既然能穿過邊境線的封鎖,自然目前還只是一階段,一只十級左右的黑寡婦小蜘蛛。
原本,盧炳威只是覺得運氣不錯,遇到了個好生意而已,既然自己正好路過,那有便宜撿就撿一下,沒有也無所謂。
但是,當聽到一個驚爆的消息后,盧炳威的想法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