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警察這個職業,只要你干得夠久,真是什么都能看到啊。
這輩子都沒想過,抓個犯罪嫌疑人,抓了個不滿三歲的小寶寶,小寶寶還跟他們鬧著要吃雞腿……
想想他們沖進餐廳時,看到的場景,好像也就……不奇怪了。
當時財寶姐真是老鼠進了米缸,哇哇哇,數不清的炸雞,漢堡,薯條,闊樂還有冰淇淋……
這是什么神仙地方?
警察叔叔抱她走時,差點被小家伙給打了。
真是怎么抱都抱不走,比年豬還難按,最后沒辦法,又加了兩個女警過來幫忙,這才把她給撬走。
真正意義上的撬走,她就像是焊死在人家的備餐間一樣,太難了。
陳川:……
自家女兒什么德行,還用說嗎?
他打量了一下那些大漢,問他們:“你們是誰的手下?”
為首的那個低著頭恭敬地說:“我們是宇哥叫來保護陳先生的女兒的,沒有聚眾鬧事。”
真的是,早年當古惑仔,現在成熟了洗手從良,從來沒想過,第一次被抓是因為被冤枉……
他們收到宇哥的消息,趕緊叫上幾十個弟兄就趕緊往這邊來了,哪曉得還沒進餐廳,就被那接二連三的碎玻璃給嚇了一跳,還以為來晚了呢,正著急,再然后,警察就來了,拿著槍,大叫著抱頭蹲下!
他們啥啥都還沒看清楚,就條件反射般地抱頭蹲下了……
他們找誰說理去?
第一次蹲得這么憋屈,因為,他們冤枉啊啊啊!他們這回真是好人來著!!
算了,一筆爛賬。
警察叔叔對陳川說:“陳先生,你的女兒造成的餐廳損失,還有耿遠駿先生的人身傷害,你作為她的監護人,希望你……”
陳川抬手,很有禮貌地開口說道:“不好意思,打斷一下。”
很好,再次莫名地聽話住了嘴,這該死的莫名!!
陳川像是沒看到警察同志的懊惱,繼續說道:“在談賠償之前,我想跟你們談一下《刑法》第二十一條的緊急避險。”
“陳先生……”
“根據緊急避險的定義……”
陳川不急不忙有條有理地闡述了法律有關此條文的定義和客觀條件。
他一說話,不知道為什么,全場不由自主就安靜下來。
偌大的派出所大廳,只有他冷靜沒有任何情緒的聲音,枯燥的法律條文,從他口里說出來,不知道為什么,就特別的……引人入勝,大家不由自主就聽住了。
引用,分析,再總結:“所以,我認為,我女兒的行為,完全符合緊急避險的特定條件。”
諸位叔叔們:……
就……緊急避險成不成立,明明是應該法院判定,可現在,為什么他們覺得這位陳先生,說的好有道理,好站得住腳,是怎么回事?
等陳川他們從派出所出來時,天光已然大亮。
大禍頭子已經在陳川懷里睡得東倒西歪,另外一個跟屁蟲,也哭累了,在他的手下懷里睡著了。
陳川看著女兒那花的跟小貓一樣的臉蛋和手,干掉的番茄醬還有食物的殘渣黏在皮膚上,全身上下,一股……炸雞味兒。
這是吃了多少?
小家伙困了,一頭扎進爸爸懷里,直接就睡著了,才不管外面是不是天翻地覆,避險還是破壞,她只管睡自己的。
微微的張著小嘴兒,羽睫像小扇一樣蓋著,此時的她,安靜美好的像一幅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