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太尷尬。
該怎么談怎么談。
而為什么同意版權購買?
沒有不同意的理由。
不賺白不賺。
只是當一幫人面對面坐下來瞧見合同以及一首歌曲的版權后,張蕓雷被驚得呼吸急促,不知道再說什么話。
一首《少年華夏說》竟然要二十七萬的版權費。
他原本還想購買《童年》的演唱版權,這樣加起來便五十四萬,五十四萬比他出場費都高。
他現在的出場費也才勉強五十萬,也就是說他張蕓雷備受那么多粉絲喜歡,竟然不如兩首虛無縹緲的歌曲值錢。
沒一點天理。
要是他多買幾首歌,歌曲版權能達到一兩百萬,那還開什么演唱會。
這一次演唱會是打算讓其他主辦方來操辦,但后來王慧糾結半天,打算自己操辦,郭啟林都能操辦,他們怎么不能,所以才他們來商量版權。
看著合同大半天,郭啟林、閻鶴相兩個人沒一點催促,默默等候。
按理來說這些事情不用他們出面。
奈何張蕓雷親自來,他們肯定親自上手。
猶豫了良久,張蕓雷竭力隱藏心中的憤恨,望向茶幾對面的郭啟林,“不止《少年華夏說》這首歌曲,還有《童年》這一首歌,它的版權是多少?”
“二十九萬!”郭啟林沒開口,助理在旁邊回答。
二十九萬一出來,又是一陣肉疼。
比華夏說還多。
頓時覺得他們在故意敲詐。
一首歌二十九萬太荒唐,制作成本都沒有這么多。
可他哪知道,一首爆火傳唱度高的歌本就有二十多萬,三十萬的可能。
尤其郭啟林所有爆火的歌里面,童年的含金量、傳唱度最無敵。
而別說張蕓雷感覺高,閻鶴相也覺得高,瞧瞧看一眼大林,小聲問道:“這么高?人家能要嗎?”
“不會的,德蕓社多財大氣粗,他還得謝謝咱們呢。”
兩個人的低聲交談,張蕓雷聽不見,心思全部在錢上。
氣得不行,一首歌版權費高成這樣,可見他靠著歌曲賺到什么程度。
至于不要?不可能。來之前姐說了,不管多少錢都要拿下來,事關演唱會熱度的事情。
“好,兩首歌我們都要了演唱版權,大林謝謝了。”
“沒事,你還是我小舅舅,希望伱成功開辦吧。而且我退社了,咱們關系不能差。”
郭啟林露出人畜無害的笑容,開啟了經典的客套話,仿佛兩個人之間沒什么隔閡,又回到小時候那般。
但怎么可能回到小時候,從進門那刻張蕓雷對自己的嫉妒,他瞧得一清二楚,彼此之間已經存在了一種看不見的隔閡。
等處理完所有事情,張蕓雷果斷跟著一幫人回到燕京玫瑰園。
玫瑰園里,郭得剛、王慧兩個人一直在家里等候。
這是第一次和郭啟林工作室交涉,不知道具體結果,按照關系來說,拒絕的可能性很大。
畢竟張蕓雷之前直播犯蠢,以他的身份背刺郭啟林,如果大林記住了這一茬,絕對不會給。
這樣揭自己東西的師兄弟,跟仇人沒區別。
要換做郭得剛別說不賣版權,一句臟話早罵了去。
然而郭啟林并非他郭得剛,前者哪有心思記仇,忙都忙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