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可心莫名其妙看了眼顧澈:“你想表達什么。”
到了民政局門口,不進去領證,反倒把她鎖在車里聊擦邊話題,時可心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顧澈無奈看著前方:“我只是想不通,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為什么咱倆結婚,跟仇人約架似的,所以我就想,會不會是我上次弄疼你了,讓你這么恨我。”
時可心被他的邏輯氣笑了。
“喜歡你,就不能恨你?”
顧澈忽然湊近到她面前:“所以承認喜歡我了?”
時可心被這人帶進了坑里,臉上熱意還沒消,心中惱意就上來了。
“怎么著,喜歡是結婚的必備條件嗎?”
領證前不表個白,他就不跟她結婚?
時可心也是服了,這都什么事兒?
明明是他霸王條款,要求她必須和他結婚,才肯幫助霍明朗。
現在倒成了,她得好聲好氣求著他結婚了。
要不是想著霍明朗生死未卜,她絕對不忍這家伙的陰晴不定。
明朗這次被人帶走,其實跟她有一定的關系。
他是為她出頭,得罪了人。
臨被人帶走,霍明朗低聲對她說,去找我父親,告訴父親,是洛克集團的人。
最后他還安慰了他一句:“此事與你無關,不要自責。”
但如果不是為了保護她,他就不會與人起沖突……
至于后來發的分手短信,時可心知道他大概率收不到。
但她還是得發,因為她已決定和顧澈結婚,就必須在決定的那一刻告訴霍明朗。
眼下時可心救人心切,只想趕緊跟顧澈結婚,好把霍明朗救出來。
至于自己與眼前這人的感情糾葛,以及她內心深處對于個人命運的唏噓感嘆,反而沒那么重要了。
顧澈仍舊近距離地看著她,目光落在她唇上,斯文英俊的臉上帶著禽獸般的微笑:“如果我說,喜歡是必備條件,你愿意現在跟我認真告個白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