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妞,我看吧,我寫了一本書,又開了兩本,也都簽約,我對自己不自信,擔心哪一本會不行,就著急忙慌地開書,其實把一本書寫好就得了,干嘛非要弄得自己手忙腳亂的,顧這兒顧不上那兒,為了掙錢,好像我都失去理智了。”
”你還是有東西可寫,不過你一天忙活三本書,能忙活過來嗎?”
”有點顧不過來,我已經上套了,就得硬撐下去,而主要精力還是放在《幻境》上,追更和在讀數據都不錯,我不能顧此失彼,得保這本。”
”姐,你同時寫三本書,不串籠子嗎?”
”情節不會,人物會串,寫寫就忘了是哪本書的,這種情況不是很多,修改上傳時就改過來了,不妨礙寫作。”
嘮夠了,初寒妞提出要帶葉秋去東溝村看姜爺爺的蜂場,順便讓姜奶奶做點酸湯子吃。一拍即合,她們出發。
走到車旁,賀老倔的黑狗圍著她的車轉,”大黑,咋地,你也要去不成?我看你還是回家陪你的主人吧,他見你跑出久了不回家該惦記了?”
”寒妞,這是誰家狗?”葉秋問。
”是我賀大爺家的,”初寒妞說,”這狗可靈性了,十多天前賀大爺下地窖踩空掉下去摔昏了,就是它過來求助我的,我喊人去他家把他救上來,再晚點人就危險了。”
”寒妞,你這人心就是好,”葉秋說,”一會兒我給你講個剛看到的視頻段子,一個后媽殺后兒子的案件。”
啟動車,初寒妞來到賀老倔家,問他去不去東溝村看蜂場,老人家答應同去,就在他上車的一剎那,狗也跳上車。
路上,葉秋講述她看到的故事,說是故事不如說是案件,一件慘案。
葉秋:”這是2013年發生的事,在一個農村,女的姓朱,男的姓范,他們是二婚,各帶了一個孩子,女方帶的是女孩,住在娘家,男方帶的是男孩,跟爸爸住,女方讓丈夫不要這個男孩,丈夫不答應,但爺爺奶奶平時不讓孩子單獨和后媽在一起?”
”一天奶奶生病去醫院,家里就男孩在家,他偷吃了后媽買給她女兒的雞爪子,氣得后媽動手打了男孩,越打越不解恨,拿起斧子砍了男孩的頭,就把男孩砍死了。”
”爺爺從醫院回家找不到孫子,問過兒子,他稱沒看見,老人家馬上報警,找了幾天沒找到,而院子里有怪味,上房頂一看,有口鍋,打開鍋蓋,是一個沒了四肢和頭的小孩尸體,根據時間段推測,警察把朱某帶走,一審她承認是她所為。”
”在法庭上,朱某央求法官饒她不死,而她的丈夫范某則請求法官判后妻死刑為兒子償命,最終朱某被執行死刑。”
”這個后媽也太狠了,”賀老倔氣憤地說,”你不愛就算了,也別傷害呀,饒她不死天理不容,該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