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第5份口供時候,周玉霜又徹底否認他殺人,如此反復跳脫,也是寧江省高法認定周玉霜口供前后不一致,完全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之一。
另外,第一支駁回中,寧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樣認為警方的物證也是有瑕疵的,這和蘇武的想法是一致的。
因為本案中重要物證就是那枚“藍色外套”紐扣,而市場上藍色外套有很多款,每一款又有很多件,不是獨一無二的,北山警方怎么能根據“某位證人”說案發當天周玉霜穿藍色外套,就認定他就是兇手。
這是不合理的,因為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
至于北山警方提出的作案動機,認為周玉霜是泄憤報復殺人,因為金楚然搶了他女朋友,兩個人還為此在北山縣醫院大打出手過,周玉霜被開瓢了,所以才懷恨在心。第348章
但這個理由在蘇武等人看來也不充分。
此時的周玉霜已經在看守所里待了三個多月了,經歷了上次死刑判決被撤銷,周玉霜的心里既害怕又擔心,當他聽到聯合調查組進駐北山后,又燃起了希望........
蘇武想了想,讓陳一鳴立刻通知主辦此案的北山縣公安局副局長羅能、刑偵大隊長楊小英,讓他們馬上到聯合調查組來報道。
對于周玉霜是不是真兇,北山縣公安局副局長羅能、刑偵大隊長楊小英心里跟明鏡似的,可是上級要求的太快了,他們也沒辦法。
這案子明顯是個無頭案,幾乎沒有什么證據,他們也不是沒有做工作,自從案發以來,組織大批了民警進行調查,但是相關的關系人和涉案人都被一一排除了。
周玉霜是最有涉案可能的人,但是羅能和楊小英兩人又沒法找到周玉霜的犯罪證據。
所以,為了急于求成,他們動用了一點特殊手段。
來見蘇武的時候,他們也不是沒有準備,而是將周玉霜的口供都提供出來,很顯然,口供這種東西是可以被逼出來的,單憑案發現場那枚藍色外套紐扣做證據,明顯是有瑕疵的。
而且,周玉霜的藍色外套還找不見了,這不是死無對證嗎?
當兩人一見蘇武時,蘇武也不廢話,讓他們坐下后就直奔主題:“魏副局長,你們這個口供有問題啊。”
聽蘇武這么說,原本剛剛把屁股欠在沙發上的羅能和楊小英不敢坐著了,立刻一前一后的彈起,站直了身體:
“蘇,蘇廳長,您是指哪里的問題?”
羅能的聲音有點發虛。
蘇武也沒繼續讓他們坐,而是喝了一口茶后道:
“我這個人不喜歡磨磨蹭蹭,喜歡有話直說,錦溪市中法院前兩天還是判定周玉霜有罪,判了他無期徒刑?我不明白,已經被駁回了為什么這么著急又判,你們的偵查報告我也看了,主要的物證就是那件藍色外套,可是周玉霜說他根本就沒有藍色的外套,后來第四次口供承認他有,又被他燒了,這不是死無對證嗎?
這個藍色紐扣做物證根本就不充分。”
聽到蘇武這個結論,北山縣公安局副局長羅能、刑偵大隊長楊小英汗都下來了。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