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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9日,星期六。
距離陳文蓋被逮捕過去兩周時間。
這兩周的時間里面,市公安局加大對沖擊市政府的上百個混混審訊力度,進展比較快,成果也比較喜人。
但畢竟只是小混混,遠遠達不到核心層次領域,所以可知道的有限,可回答的有限。
而慶和縣公安局的幾位同志,正在對為首的兩個主事組織者進行審訊。(慶和縣公安局有省廳協調文件,符合規矩)
局長唐銳回慶和縣了,他畢竟是局長,不可能長時間留在外面,還是要以慶和縣發展為主。
但慶和縣公安局把常務副局長梅虎瓊派了過來,協助蔣虎工作。
梅虎瓊這半個月以來,帶著縣局的同志們,對這兩個人展開全天候的審訊,從不間斷。
每兩天只給這兩個人睡三個小時,保證他們身體不會出現問題,其余時間都在審訊。
一連半個月的審訊力度,終于迎來重大進展。
北春市公安局,審訊室。
今天是蔣虎帶著梅虎瓊,在這里審訊。
“招,我招供,我說了!”
姜宇受不了啦。
每天都是高強度的審訊,讓他身心俱疲,兩天只允許睡三個小時,神仙都扛不住。
縣局在這里熬鷹一樣,他們終于是受不了,也實在是承受不住了。
再這樣下去,他們會死的。
另外就是審訊的領導誘惑他,只要自己老實交代,就可以爭取減刑,早一天出來。
綜合衡量之后,他選擇招供。
于是,在今天最新的審訊上面,當時現場兩個主事之一的姜宇終于招了。
因為是分開審訊,以免出現串供的可能性。
所以姜宇招了,另外一個人也不知道。
他也就可以安心放心的說了,也實在顧不上什么心理壓力和心理包袱,至于背叛啊這種負罪感,也早就降到最低了。
梅虎瓊和蔣虎親自負責審訊,梅虎瓊記錄,蔣虎主審。
“好,那你說吧。”
“是誰讓你們去市政府門口鬧事的?”
蔣虎開口詢問這個姜宇。
姜宇見蔣虎問了,他也就如實招來。
“是北春市刑警支隊的支隊長萬里山,他說想要救我們蓋爺,就得鋌而走險,利用輿論壓力,利用民意,擴大事態,才能逼著掃黑組放人。”
姜宇老老實實的回答,有什么就說什么,知道什么就說什么。
“萬里山還說什么了?”
蔣虎看了眼梅虎瓊快速記錄,以及桌子上正在工作的執法記錄儀,錄音筆。
他放心的繼續問。
“萬里山還說,讓我們做做樣子,不要真的在市政府鬧事。”
“我也是這么跟手底下人說的,但是人多不好管,當時現場事態逐漸失控,或許那些手下也是想急于表現吧,也是好心,可最終好心辦壞事。”
姜宇繼續開口回答道。
當時他們沒打算推市政府大門的,可是當時那些手下都是急于表現,以至于成了犯罪事實。
“你帶來的人,都是公司員工嗎?”
蔣虎繼續問。
“不是,他們都是陳文蓋聚集起來的打手,各個堂口的混混,只是借用公司員工名義,讓我們看起來有合法性。”
“只有我和關照龍是文化建筑公司的部門主管。”
姜宇繼續開口回答問題,嘴里的關照龍就是當時現場的另一個主事的。
蔣虎聽了冷笑一聲,真的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本來如果好好實施的話,沒準是可以成功的。
畢竟當時陳文蓋只有二十四小時的臨時拘審時間。
當然,幾乎也是同一時間,靈云市公安局技術偵查科也確定陳文蓋殺人的犯罪事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