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不成他還能看到自己的親哥哥被一個蠻橫無禮的投資客肆無忌憚潑一臉酒,也不發一發脾氣?
這沒有道理的。
說到底,他并沒有顧全大局的義務!
羅智林的剛硬脾氣,還是很投他的。
而羅智林既然提到注冊地的事,蕭良也直截了當談了他的一些想法:
“一直拖著沒有改注冊地,其實就是等南亭工業園通過省里審批,方便直接將公司落地到南亭工業園。唐書記跟羅書記您沒有提,汪興民書記明里暗里跟我提好幾次了。汪興民書記同時也希望能將市縣稅返,更多撥給到云社鎮使用。我在琢磨這么一個方案,不知道合不合適……”
“你說。”羅智林神色鄭重說道。
“我說比如啊,比如說云社鎮以九四年上繳稅額為基數,接下來三年間,新增的市縣兩級稅返,都以獎勵的方式返還給云社集中使用。然后到九七年底時,再重新確定一個新的基數,基數以內的,以原有的比例在市縣及鄉鎮之間分成,基數之外后三年新增,再獎勵給鄉鎮——依次往后類推,我覺得可以極大增強鄉鎮發展經濟的動力!”
分稅制改革以來,江省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為主的地方返還或者說享有比例,市縣以鄉鎮三級約占到總納稅額的百分之五十,其中市、縣兩級各約占百分之二十,鄉鎮僅為百分之十。
相當于注冊地在某鄉鎮的企業,每實繳一萬元稅收,鄉鎮財政大約能新增一千元的收入。
鄉鎮的產業發展本來就極為薄弱,沒有幾家成規模的企業,享有的稅返比例又低,再加上工業用地劃撥受限,交通及工業配套落后,都嚴重壓制了鄉鎮發展產業的動力。
然而當下諸多極具地方特征的小微私營企業,又多發源于鄉鎮基層;畢竟規模太小,絕大部分小微企業,都達不到進駐市縣經濟開發區、產業園區的標準。
蕭良提的方案是以某一年為基準,接下來三年新增的地方稅收,都返回給鄉鎮,三年之后再重新訂立一個新的基準。
這樣既能保證鄉鎮發展產業經濟的強勁動力,又保證財稅權力最終還是集中到市縣兩級政府手里。
“你的想法真的很好,很有開創性,但是市里,你就不要打主意了,我也決定不了,”
羅智林沉吟片晌,很坦誠的說道,
“不過獅山縣可以先跟云社搞一下試點。你可以直接找唐繼華談條件嘛,唐繼華不同意,你就不把宿云生物注冊地轉回來!”
“這可是羅書記您指使的,唐書記那邊要怨,可不能怨到我頭上來啊!”蕭良說道。
如果說將縣級稅收截留部分,都以獎勵的方式返回給云社鎮,意味著單就宿云生物一家,云社鎮今年就極可能額外新增一兩千萬的財政收入。
這對去年財政收入還不到七百萬的云社鎮,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數字。
這不是唐繼華個人強烈支持,就能行得通的。
現在縣里哪個部門不缺錢?
唐繼華要擅斷獨行,決定將原本縣一級財政可開支的一兩千萬資金,都給了云社,哪個人能按捺住不跳出來“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