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不會不會。”
林少同接過碗,并沒有喝水,而是拿著稿子問她,“可秀,你想當作家啊?”
現在的作家,是很高大上的職業,陳可秀覺得自個兒配不上這個名頭,含糊其辭道,“也不是,混口飯吃吧。”
林少同一下子抓住了重點,眼睛一亮,這意思,就是已經可以有稿費了?
那不就是真的作家嗎?
他忙放下稿子,語氣殷勤得不像話,“真是大作家啊,回頭一定要告訴我在哪里發表了,我拜讀拜讀。”
陳可秀扯扯嘴角,“沒有的事。林同志,晚上一起吃飯嗎?我一會兒做。”
她在明晃晃的趕人!
林少同裝作沒懂,“嗯,那就麻煩你了,跑了一天,午飯都沒吃呢。我也嘗嘗你的廚藝。”
陳可秀微微一笑,“好的。”
她直接就煮了一碗面糊糊,連疙瘩湯都不是。
林少同看到這稀巴爛的東西,熱情削減了許多,“陳同志,你這飯做得......”
“嗯呢。”陳可秀可秀笑瞇瞇的,“以前都是別人做的,剛學,林同志別笑話我。”
咋不叫可秀了?使勁叫啊。
當稱呼變化了,她就知道,這個男人怕是不怎么安好心的。
雖然她還有男人,畢竟分開住,也有幾分姿色,就怕林少同想找點刺激。
這個年代可沒那么淳樸,就她在姥姥嘴里,可沒少聽到過滾苞米地的事兒。
她可不想被人當做目標。
現在的男人,不管是不是想玩玩的,只要不會做飯,印象就大打折扣的。
林少同一口沒吃,并且調侃道,“你這做飯的手藝還是要練練,你都要離婚了,要是做飯還是這樣,二婚怕是不好找哦。”
陳可秀哼了一聲,挑眉道,“就我這樣的,軍官都得給我做飯,二婚也得找個會做飯的男人。倒是你,林同志,幫人也得有個度,這么難找的蘿卜白菜你就送老鄉,真是不太顧家。”
她說著,把蘿卜和白菜都拿起來,一股腦地塞給林少同,“你拿走吧,省得別人說我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關系。”
原本就沒打算要,是見他挺熱情的,才請他喝個水。
連人話都聽不懂,這老鄉不處也罷。
林少同沒生氣,反而笑道,“你說的有道理,不過我現在不是沒媳婦嗎?天黑了,我走了。”
他覺得陳可秀剛剛的樣子挺吸引人的,像只天鵝,就是做飯差點,要是成了,再慢慢調教就是了。
越是這樣的女人,他就越有興趣。
再說,又不是非要結婚的,玩玩也沒關系。
陳可秀聽著他似撩非撩的話,眉毛都快擰成了毛毛蟲,不至于吧?
他今年也才二十三歲,家里條件那么好,犯得上覬覦她這個還沒離完婚的軍嫂么。
希望是她想太多了。
雖然東西沒要,面糊糊她也不浪費,喝了一碗,雖然有點糊嘴,還是挺清口的。
苦日子過多了,只要是不苦的東西,她都覺得是香的。
接下來的日子,令陳可秀覺得,她并非自作多情,林少同當真三天兩頭過來。
有時候早上給帶個包子饅頭,偶爾帶棵白菜。
雖然陳可秀統統不要,他還是拿來了,被搞得煩不勝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