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承認了自己有罪的格林得到了上述的判決,且沒有上訴。
她那時是高二,判決下來后她便休學了,之后也沒再去上過學了;一年后,她的緩刑期結束,因緩刑期間表現良好,她獲得減刑不用再入獄。
也正是在那年,她和母親離開了尼德蘭郡,遠走他鄉,再也沒回來。
控方那邊呢,事后并沒有進一步去報復格林,倒不是沒試過,主要是因為審判后的一年里格林幾乎沒走出過家門,日子久了,這事兒也就過去了。
法官和控方律師都收到了他們應得的報酬,而雷蒙德也在這件案子中得到了成長,他的處理結果還被司法界的同行們視為出色和正確的典范。
皆大歡喜天理不存
沒人會在乎。
我們大部分人都一樣,在作為旁觀者的時候,即使是憤怒,也是短暫的、理智尚存的、計較成本的事情只要不是出在自己的身上,我們很快就會忘的。
雷蒙德就忘了,若不是蘭斯讓他想起,他可能永遠都不會再去回想這個案子。
但當他真的回想起來,以他此時此刻的心境,不禁又產生了種種當初沒有的情緒和念頭。
假如自己當年沒有妥協,力爭到底,又會是什么結果呢
最好的狀況是,他不但能讓格林無罪釋放,還可以反告對方霸凌、順帶把不作為的校方一塊兒告了,用社會輿論壓垮那些惡人,最后讓格林母女帶著一筆巨額的賠償金離開。
而最壞的狀況他沒有想下去,因為他也不知道十年的牢獄生活會把格林變成怎樣的人。
5月12日,傍晚六點。
在涉及反抗組織的事情上,fcs和警方的調查效率還是比較高的;不到24小時,他們已查到了格林的下落,并順著這條線索,又一次成功找到了一名半年前從網戒中心失蹤的少女。
數小時后,一份書面報告就被傳真到了尼德蘭郡,并擺在了雷蒙德的桌上。報告的內容很詳細,但這種詳細絕不是此刻的雷蒙德想要的。
根據fcs的調查,十四年前,結束了緩刑期的格林跟著母親去了龍郡。
作為單親媽媽,格林的母親本就過得十分辛勞,在經歷了一場官司,和一整年生怕別人報復的提心吊膽的生活后,再加上搬家和舟車勞頓,這位母親終究是病倒了。
家里的那點積蓄很快就被花完,格林想出去工作賺錢,但她連高中都沒有讀完,且留有犯罪記錄,找底層工作都沒人要她。
幸運的,同時也是不幸的她長得還算漂亮這也是她遭到霸凌的主要原因;于是,現實就像很多狗血小說里的情節那樣,為了救母親,格林去當了一名地方官員的情人。
說是情人,其實也不確切,應該叫借腹生子的工具更為恰當;包養格林的那個官員是個靠著自己老婆家的關系上位的小白臉,婚后過了幾年,他老婆被檢查出不能生養,離婚是不可能的,但家業總得有人繼承,所以他們兩家人一合計,就想出了這個主意。
第二年,格林的母親去世了;考慮到這個宇宙、這個時代的醫療技術,毫無疑問,她生前并沒有得到妥善的照顧。
同年,格林生下了一對龍鳳胎,那名官員把男孩留下,丟給她一筆錢,讓她帶著女孩有多遠滾多遠,不要再出現在他面前。
格林卻把錢還了回去,懇求對方把女孩也留下,因為她知道靠她自己不可能撫養這孩子長大,她也不愿看到兩個孩子自幼便被迫分開;在她苦苦哀求之下,那名官員終于是答應了。
就這樣,十幾年過去。
格林的兒子在那個家里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而她的女兒則是中學還沒畢業就被親爹和后媽送進了網戒中心;即使是在其失蹤后,他們都沒怎么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