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警員看清他的臉后,立即立正敬了個理。
“行了,不用敬禮,回你的崗位去吧。”話雖如此,斯克拉姆依然是用很規范的姿勢回敬了對方一個聯邦軍禮,“我想進現場看看,時間長短不一定……你用對講機跟各單位打聲招呼就是。”
“是。”警員應了一聲后,便轉身回去,邊走邊摁下了自己左胸前的對講機開始通報。
斯克拉姆則是快步穿過大門,進入了矯正中心的主樓。
此時,樓內雖是有供電的,但燈都沒有打開。當然了,對于這個年代的人來說,把手機拿出來當手電筒也是常識了。
斯克拉姆就這么靠著手機的照明,從一樓開始搜索,一直搜到了五樓;在這個過程中,他試著把自己想象成了另一個人——兩天前的車戊辰。
他嚴格按照車戊辰的描述,模仿對方的行動,并計算著時間。
從18:36車戊辰抵達現場,到19:25他用監控室里的電話報警,總共是49分鐘,這49分鐘里究竟發生了什么?始終讓斯克拉姆難以釋懷。
也許這只是斯克拉姆單方面的胡思亂想,也許對方的證詞就是事實,但無論如何,他還是想再驗證一下,哪怕這是徒勞的,至少也能讓自己死心。
…………
39分鐘后,斯克拉姆站在了湯教授的辦公室里。
他的驗證結束了,他已搜完了所有房間,隔壁就是監控室了;但是,他所花的時間,比車戊辰要短十分鐘。
那么……這十分鐘去哪兒了呢?
斯克拉姆長吁一口氣,干脆在湯叔那張舒適的辦公椅上坐下,邊休息邊思索道:“是我的動作太快了嗎?的確也有這個可能,畢竟每個人搜查的節奏和效率不同,車探員當時是在一種隨時可能遇到伏擊的警戒狀態下行動的,而我則是在已經知曉房間都是空的情況下進行搜索……
“但假如不是這個原因導致的時間差……那這十分鐘里,他又能干什么呢?
“刪除錄像?銷毀證據?這些推理在今天上午已經被他推翻了,正如他所說……如果他真是同謀,根本沒必要用這種形式參與到案件中來,或者說他完全可以讓警方察覺不到他的存在就把事兒辦了。
“無論怎么想,他都不可能是犯人的同謀……非但邏輯上說不通,就連憑空捏造一個能支撐這套行為的動機都很難。
“所以……真的是我鉆牛角尖了嗎?”
若要從偵探的角度給斯克拉姆分類,他應該算是個傳統的美式硬派偵探,就是那種……靠著辦案經驗和直覺來鎖定嫌疑人,并用高效、快速、強硬的手段來推進調查的行動派。
和邏輯嚴謹、充滿理性的演繹派相比,這類偵探的缺點很明顯——上限不足。
在普通案件中,這問題可能還不明顯,甚至行動派會顯得更有效率;但在一些案情比較復雜、或兇手足夠精明的案件中,行動派經常會遇到瓶頸、或是冤枉好人。
而且,行動派還有個毛病,就是很容易會過度地投入到某個案件之中。尤其是遇到那種重大的懸案……越是超出他們能力范圍的,越是讓他們無法自拔。
有時他們會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憑著“我知道一定是他干的”這么一個想法就盯著某個嫌疑人窮追猛打;這種做法,與其說是偵探的態度,不如說是政客的態度,即“聽到問題之前就先選定立場,然后從選定的立場出發再去考慮問題”的做法。
用這種模式,即便最后抓對了人,也只是運氣,是賭徒式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