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母和劉母上回來,是因為劉麗華小產了,這回來,又是因為小產。
不同的是,這回坐小月子,不管吃得再好都沒用了,因為劉麗華不可能再生孩子了。
吳母其實在乍一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就想讓兒子跟劉麗結離婚的。
但是被吳興邦給勸住了。
“媽,這種事,誰也不想發生的。再說現在就算是麗華不能生了,不代表別人不能生呀。而且劉麗華家里有權勢,咱們惹不起,如果我和她真離婚了,那你們在老家也別想有安生日子過了。”
吳母一想,也是這么個道理。
家里頭現在穩定的兩份工作收入,可都是靠著劉家才能得來的。
如果惹惱了劉家,的確是不劃算。
“那怎么辦?你以后就不要孩子了?”
“放心吧,媽,以后弟弟不是還要結婚生子嘛,到時候過繼一個到我名下就可以了。”
吳興邦說這話的時候,心里頭到底是怎么想的,誰也不知道。
偏偏吳母還就信了這話。
等到劉麗華出院,劉母和吳母兩人都留在這里照顧她,吳興邦則是直接住在軍營了。
“親家呀,麗華的事我也都知道了,我說句不中聽的,起先我也覺得這事兒鬧得太大,也起過讓興邦跟她離婚的心思,但是我家興邦不同意呀。
你說說這孩子也不知道是咋回事,他自己都差點兒中毒給沒了,結果還不愿意跟麗華離婚。我這心里頭好受,可也沒辦法,興邦自己愿意這樣過,我還能咋地?
我和興邦商量過了,等以后他弟結婚生子了,把頭一個孩子過繼給他和麗華,這樣也能讓興邦有個后,再怎么說也是親侄子,以后有個孩子給他們兩口子養老,咱們也能放心,你說呢?”
過繼這種事,還是要提前說的。
要不然,真容易吵起來。
這種事起紛爭的家庭太多了。
劉母在乍一聽到親家母想要讓兩個孩子離婚的時候,那眼底的冷意都要溢出來了。
但是聽到后面,這火氣也就慢慢地消下去了。
對于吳家人,劉母可以說是了解的那叫一個透徹。
說實話,她是一百個看不上吳母這種人。
但是得知女婿不愿意離婚,而且還主動提出來以后可以領養一個孩子之后,劉母這心總算是放下來了。
“這種事,以后再說吧。眼下還是要讓他們兩個都調養好身體,就算是不能要孩子了,可是都還有工作要忙呢。”
提及這個,吳母眼睛一亮:“是是是,還是親家母看得明白。這倆人都有工作呢,可不能耽誤了。其實吧,我兒子說了之后,我也覺得沒那么著急了。就像是他說的,他自己工作本來就忙,一個月里頭可能有二十天都不在家,所以還是先顧著眼下,孩子的事,以后再說。”
就這樣,一場家庭戰還沒有打起來,就被吳興邦三言兩語間給化解了。
劉母事后還是單純找了一直吳興邦。
“離婚的事情,你真的不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