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這話,簡黎心里有些暖。明煊爵本來就潔癖嚴重,以前在一起的時候,即使是穿過一天的衣服,男人第二天也不會重復。
而且就連打掃他臥室的人,都分的很清楚,還要定期衛生檢查呢。剛才他就那么沖下田里,還是把簡黎感動了。
只不過感動歸感動,他現在要是敢亂動,簡黎可不會給臉。
“行了,你給我老實一點,我過來看看。”
簡黎黑著臉,人還是快速走到了床邊,開始仔細打量明煊爵暴露在外的身體。
那光滑黝黑的皮膚,還粘著水珠,平坦的小腹,肌肉若隱若現,不得不說,明煊爵的身材,一直很好。
“你平時,都在鍛煉嗎?”簡黎忍不住問了起來,然后男人那雙勾魂的鳳眸,瞬間亮了。
“老婆,當然要鍛煉身體了,生命在于運動。不過一個人運動,好像少了點什么,不然我們現在,一起運動一下,你覺得怎么樣?”
明煊爵朝簡黎拋了個媚眼,大手就開始不規矩的拉住了簡黎的小手。
“你給我好好躺著別動,大白天的,你想什么亂七八糟的東西!”
這個男人,一言不合,又開始上頭了嗎?
“老婆的意思,是晚上運動嗎,好好好,都依你。”
明煊爵乖乖的點點頭,手也不亂動了,只是依舊牽著簡黎不肯放手。
簡黎目光向下,故意避開男人的重要部位,可是看到大腿的時候,臉色一暗。
明煊爵大腿內側,有好幾道血印子,血肉模糊,特別刺眼。
“疼嗎?”
簡黎猜想,那應該就是螞蝗扒過的痕跡了。
“疼。剛才脫了衣服看到,差點惡心死我。”明煊爵滿是委屈。
“那你還讓我看?你是硬生生把它們扯下來的?”
簡黎記得書本上好像說過,螞蝗這種生物,趴著人是不會輕易離開,總要吸了血才肯。所以除開的辦法,好像是拿白糖還是鹽巴,具體簡黎因為從小生活在溫室,還真的不太懂。
“不然呢,讓它們繼續吸我的血,它們配么?”
明煊爵一臉傲嬌的說道。
“神經病,那不疼死了,你也不知道用土辦法,現在怎么辦?還疼嗎,要不要處理一下傷口?”
看到那血肉模糊的地方,簡黎的眼淚就在眼眶打轉。
“老婆你別哭,只要你沒事,我就沒那么疼了。這點傷口,不用處理的,你實在過意不去,就親親我,你親我,我就馬上不疼了。”
男人的聲音,低沉婉轉,滿是柔情。
“親你個大頭鬼,你好好在這里躺著,我去隔壁給你拿點藥過來。”
簡黎說完,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可是明煊爵依舊抓的很牢靠。
“你放手。”
“我不放,這輩子,我都不要放開你,你只能是我一個人的老婆。”
“你這是做什么,我只是過去給你拿藥膏,還要回來的。這輩子,就算和你離婚了,我也不會再婚,你別整天就知道想這些沒用的。有那個時間,不如好好想想以后怎么辦。你還年輕,把孩子給了我,你也可以再婚。”
簡黎低低說道,此時此刻,她對明煊爵的敵意,早就煙消云散了。
在知道自己誤會了他那么多年之后,簡黎還有些愧疚,不知道要怎么面對他。如果名老爺子說的都是真的,她當年,真的就是一個拋夫棄子的壞女人了。
淼淼沒錯,明煊爵也沒錯,都是她不分青紅皂白就下了定論。
“我再婚什么啊,我說了,我這輩子,只有喪偶,沒有離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