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州市很快就啟動司法程序,依法逮捕了五益集團的相關人員,連伍薇也被喊過來談話。
畢竟伍薇是五益集團在西州市的最高管理者,她也是代表袁益軍過來談判的。
她的手下犯了案,她逃不開關系。
伍薇這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質。
以前她只知道袁益軍無所不能,在南方省里,就沒有袁家人辦不成的事情。
可是這次縱火之后,袁益軍卻對她不管不顧,還要求她扛下,或者由她找人扛下所有責任。她這才慌了神,知道自己要被當成背鍋俠了。
伍薇當然不想承擔責任。
因為唆使縱火罪是十分嚴重的!
教唆別人縱火屬于教唆犯,在刑法上按照縱火罪的共犯來處理。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縱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說,如果重判的話,教唆犯和縱火犯一樣,最高可以判死刑!
這次西州縱火案,損失極為嚴重,西州政府給出的損失金額,高達三億元之多!
如果伍薇承擔責任的話,那她和其他縱火犯一樣,都有可能受到頂格判罰!
當警察跟伍薇說出相關法律條款時,伍薇當場就哭了起來,連說自己不知情,不知道此事。
警察說你一句不知情,就想逃過罪罰嗎?現在其他人都認罪了,你和他們是一伙的,又是他們的領導,你說不知情,你就沒事了嗎?你也知道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要是一味的逃避,那我們就要走程序,把你當成共同犯罪處理!
伍薇嚇得痛哭流涕。
她到底只是一個剛入社會不久的女生,哪里經得起這般審訊?
可是,伍薇也深深的明白一個道理,就是袁益軍的確是個手段通天的人。
為了一己利利,袁益軍敢在西州放火,就敢威脅伍薇的家人!
如果伍薇膽敢拉袁益軍下水,那袁益軍就會對她的家人下手!
她絲毫不懷疑,袁益軍真的能做出這種事情來。
哪怕袁益軍被抓去坐牢,哪怕有警方愿意給伍薇家人提供保護,難道伍薇的家人,就真的能平安無事嗎?
伍薇要顧慮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
她最后承認了知曉縱火一事,但也說出了并不是自己指使,而是公司總部有人打電話過來。
警方追問,五益集團總部是誰打了電話給你?
伍薇沉默了一會兒,說是總部的公關部副總。
當時打這通電話的人,的確就是五益集團的公關部副總。
至于那個副總,有沒有得到袁益軍的指使,這些就不得而知,還得后續追審。
袁益軍是個很謹慎的人。
像這種明顯涉及到犯罪的事情,他是不可能給人留下任何把柄的!
警方調查了伍薇的通話記錄,查到縱火案發生之前,伍薇的確只接到過五益集團公關部某個副部的電話。
西州警方立刻聯系了省城警方,請求他們配合,控制嫌疑人。
然而,當省城警方趕到五益集團總部時,卻聽聞某副總跳樓自殺的消息!